一、移交检察院一定会被判刑吗
移交检察院不必然会被判刑。
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起诉。若证据确实、充分,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这种情况下被判刑可能性较大。但如果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法定情形,检察院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就不会被判刑。另外,即便提起公诉,法院也会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审判,若能认定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等,也可能作出从轻、减轻或无罪判决。所以,移交检察院后最终是否判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二、移交检察院未获足够证据还会判刑吗
移交检察院后未获足够证据通常不会判刑。依据《刑事诉讼法》,定罪判刑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若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认为证据不足,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经过补充侦查,若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若已提起公诉,法院在审判阶段,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所以,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对嫌疑人判刑。
三、移交检察院后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移交检察院后不起诉情形主要有三类:
1.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第十六条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
2.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当探讨移交检察院一定会被判刑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其核心疑问外,还有相关的情况值得了解。移交检察院后,即便最终不判刑,也可能有相对不起诉的情况。相对不起诉意味着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另外,案件在检察院阶段还可能退回补充侦查,若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足,也不会被起诉判刑。你是否担心身边涉及此类案件的情况呢?如果对于移交检察院后的不起诉情形、补充侦查流程等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