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常来讲,借款担保人没在借条上签字的话,一般是不用担担保责的。因为担保责任的承担,大多得有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呢,光靠借条可不一定能认定担保关系哦。
要想让担保人担责,就得有明确的担保意思表示,像有单独的担保合同,或者在借条里明确写出担保人的担保条款并且担保人签字等情况。
要是只有口头约定担保,可又没有书面证据,那在诉讼中要证明担保关系存在就挺难的,担保人也许就不用担担保责。
总之呢,不能仅因为借条上没有担保人签字,就直接判定担保人得担担保责,得综合具体情况来判断才行。
二、借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方面
借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主要有这些:
一般保证责任方面:要是债务人没法履行债务啦,那担保人就得替他履行。要是债权人先去告债务人,法院强制执行完还没拿到钱,这时候才能找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哦。
连带保证责任方面:债权人既能让债务人还钱,也能让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担保人承担完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要回自己出的钱呢。
要注意哦,担保合同得明确写出担保方式,要是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就按连带保证责任来处理啦。而且担保人承担完责任后,得赶紧去行使追偿权,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哟。
三、借款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情形不包括哪些方面
借款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情形多为债务人未依约还款等。以下是不包括的方面:
若债权人与债务人擅自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如增额借款、改利率等,未得担保人同意时,担保人对变更部分无需负责。
债权人未在法定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便可免除。
若担保合同因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成无效,一般担保人无需担责,但明知或应知合同无效仍为之的除外。
总之,担保人承担责任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否则可不担责。
在探讨借款担保人没有在借条上签字是否担责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一般情况下签字才对担保行为产生效力。但在实际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担保人通过其他行为,像以口头形式明确表示愿意承担担保责任,并且有相关证据证明,那么即便没在借条上签字,也可能需要担责。或者担保人在借款发生后,对债务进行了追认、履行了部分担保义务等,同样可能被认定需承担责任。若你对借款担保的其他细节,比如不同担保形式的责任范围、如何认定有效担保等还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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