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通常来讲,拘留后得马上把人送看守所关着,最晚不能超过一天一夜。除了没法通知或者涉及危害国家安、恐怖活动通知可能影响侦查的情况外,得在拘留后的一天一夜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2.公安对被拘留的人,要是觉得该逮捕,得在拘留后的三天内,申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延长一天到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延长到三十天。
3.检察院得自接到公安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天内,决定批准逮捕还是不批准。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要在接到通知后马上释放,并且把执行情况及时告知检察院。要是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就依法进行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二、刑拘羁押期限内能否直接起诉
1.刑拘羁押期限内一般不可直接起诉。侦查机关会在该期限内开展侦查工作,收集证据等事宜。
2.若刑拘期限内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3.之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起诉。
4.若在羁押期限内未达起诉标准,侦查机关可能会继续侦查或变更强制措施等。
5.总之,刑拘羁押期限主要用于侦查工作,达到起诉条件后才会开启起诉程序,不能在羁押期限内直接起诉。
三、刑拘羁押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最长为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探讨羁押期限如何计算时,要知道它有着明确且严谨的规定。一般来说,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比如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而在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羁押期限也都有相应的计算方式。若案件存在退回补充侦查等情况,羁押期限又会发生变化。您是否对羁押期限计算中的具体细节还有疑问呢?像不同阶段羁押期限的衔接、特殊情况的处理等。要是有困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关于羁押期限计算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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