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进行分配
1.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通常讲究平等,先由双方商量着来;要是商量不成,法院会按财产状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来判。
2.像工资奖金、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人身损害赔偿、明确只给一方的财产,是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
3.要是一方藏、转、卖、毁、挥霍财产,或伪造债务想多占,分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能起诉重新分。
二、哪些情形能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下情形可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即一方并无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只是以磋商为幌子,损害对方利益。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比如隐瞒关键资产状况等。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4.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如违反初步协议等。若一方因上述情形给对方造成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三、哪些情形能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
重婚会让婚姻无效。已经有配偶还和别人结婚,后面这段婚姻就不算数。这是维护一夫一妻制,没人能同时有两段受法律保护的婚姻。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也不行。像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像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这些不能结婚,违背伦理和优生原则。
没到法定婚龄的婚姻也无效。男要二十二周岁、女要二十周岁才能结婚,没达到就登记的,婚姻无效。婚姻无效要走法律程序,由法院判决,且自始无效,双方没有夫妻权利义务。
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进行分配是众多夫妻关注的焦点。在明确了一般的分配原则和常见情况后,仍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探讨。比如,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该如何处理?另一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又或者,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形式,像投资性房产、股权等,在分配时会有怎样的考量?这些问题都与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紧密相关。如果您对这些拓展问题或是财产分配本身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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