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情形下律师会见无需公安机关同意
一般情况下,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无需经公安机关同意。
然而,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但对于其他普通刑事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符合法定程序和材料要求,看守所就应予以安排,无需公安机关额外同意。这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确保他们能及时获得律师的法律帮助。
贪污罪共犯通常在以下情形构成:一是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其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例如,国家工作人员负责管理财务,非国家工作人员协助其隐瞒财务情况,共同将公款据为己有。二是受国家工作人员指使,伙同其实施贪污行为。虽非直接利用职务便利,但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参与犯罪。三是虽未直接参与贪污行为的实施,但为贪污提供帮助,如为贪污者提供信息、资金账户等便利条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到重要作用。总之,判断是否构成贪污罪共犯,关键在于是否有共同的贪污故意和行为。
三、什么情形下转化抢夺罪为抢劫罪
通常以下情形会将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当犯罪嫌疑人在实施抢夺行为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这里的“当场”是指在实施抢夺的现场以及被人追捕的整个过程中。例如,甲抢夺他人财物后,被害人立即追赶,甲为阻止被害人追上而对其使用暴力,这种情况就构成了抢劫罪。这种转化体现了法律对侵犯财产犯罪中暴力行为的加重惩处,以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在探讨什么情形下律师会见无需公安机关同意时,我们了解到特定的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起着关键作用。除了正文中提及的相关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需关注。比如在一些涉及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侦查阶段,如果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律师会见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不需公安机关同意。又或者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根据具体情况,律师会见也可能有不同的规定。您是否对律师会见的相关事宜还有其他疑问呢?若对于不同阶段律师会见无需公安机关同意的具体细节、适用范围等问题仍存困惑,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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