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买卖合同中,若未约定管辖,首先看被告住所地法院有无管辖权。被告住所地,通常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对于合同履行地,有不同情形。如果是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比如,甲卖货给乙,未约定管辖,若乙是接收货币方,甲起诉乙付款,甲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若甲是交货方,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甲起诉乙收货付款等纠纷,交货地法院有管辖权,同时乙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二、买卖合同未约定管辖发生争议由哪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所以,买卖合同未约定管辖发生争议时,原告可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或上述确定的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赔偿标准时,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比如因对方违约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像货物差价损失等。如果违约行为还致使守约方丧失了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违约方也需赔偿,但该可得利益要合理且在违约方预见范围内。若双方就损失赔偿无法协商一致,受损方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法律途径,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当我们探讨买卖合同未约定管辖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时,这其中涉及诸多要点。首先要明确一般地域管辖原则,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也很关键,比如交货地点、付款地点等可能影响管辖法院的判定。而且不同类型的买卖合同,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可能会有不同考量。你是否在买卖合同管辖法院确定方面存在疑问呢?如果对未约定管辖时如何精准找到合适的管辖法院,以及后续诉讼流程等还有困惑,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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