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房的承租权并非个人财产,通常不可继承哦。不过呢,在特定情形下,同住人满足一定条件就能继续承租啦。
其一,原承租人离世或租赁关系变更时,同住人要是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实际居住生活超一年,就可以接着履行租赁合同哟。
其二,其他家庭成员商量好后,也能确定一名符合条件的同住人继续承租。要是协商不了,还能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申请变更承租人呢,房管部门会依据实际情况和规定来审核处理。总之呀,处理公房承租权得综合多方面,遵循法规政策,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呢。
二、公房承租人变更纠纷如何解决
公房承租人变更纠纷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首先,若双方有约定,应依据约定处理。如无约定,可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新的承租人。协商不成时,可向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在申请裁决时,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居住情况证明等。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程序和要求上有所差异。总之,解决公房承租人变更纠纷要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动迁补偿一般归共同居住人所有。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如果公房承租人的亲属对动迁补偿的归属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如共同居住人的居住情况、对房屋的贡献等,来确定动迁补偿的归属。
总之,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动迁补偿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探讨公房承租人死亡后该如何处理继承时,要知道这并非简单的财产继承那么直接。除了要了解法定的继承顺序等基本规定外,还需关注公房的特殊性质及相关政策。比如,共同居住人在某些情况下对公房的继续承租权问题。若存在多个共同居住人,他们之间如何协商确定新的承租人?若协商不成又该遵循怎样的程序?这些都是很关键的拓展内容。你是否对公房承租人死亡后的继承处理感到迷茫呢?如果对于新承租人的确定方法、相关手续办理或者继承中的特殊情况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拨开迷雾,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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