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员工辞职时若有年假未休完,用人单位需按其日工资收入的300%付报酬,此报酬含正常工作工资。计算方式简单明了,未休年假天数乘日工资收入乘200%(正常工资),再加未休年假天数乘日工资收入(额外100%补偿)。
2.日工资收入通过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得出,月计薪天数为(365天104天)÷12月,即21.75天。
3.员工要在离职前向用人单位提出未休年假申请,用人单位应依申请安排补休或支付报酬。若用人单位拒绝,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二、员工辞职未休年假,补偿问题法律咋规定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未休年假工资报酬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另行支付200%。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假,因职工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的,用人单位可只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三、员工辞职未休年假,企业应如何补偿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标准是,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除正常工资外,单位还需额外支付2倍工资作为补偿。
当面临员工辞职时年假没休完的情况,这确实是个需要妥善处理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而且,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此外,关于如何与单位协商解决年假未休完的补偿事宜,也是职工们较为关注的。若你对员工辞职时年假没休完的后续处理、补偿标准等还有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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