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一定构成重婚,关键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包含法律上登记结婚和事实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构成重婚;而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居住,属于同居。
为避免此类法律风险,给出如下建议: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遵守法律和道德,忠实于配偶,杜绝与他人同居行为。
2.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相关当事人应及时结束不当关系,避免发展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触犯重婚罪。
3.若因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应积极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损害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育子算重婚罪吗
有配偶者与他人育子不一定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其认定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重复的婚姻关系。这里的婚姻关系包括法律婚和事实婚,法律婚即进行了结婚登记;事实婚指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仅育子不能直接认定构成重婚,若有配偶者与他人育子,但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也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不构成重婚罪。但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子,或者与他人登记结婚后育子,则可能构成重婚罪。在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具体证据和事实判断是否满足重婚罪构成要件。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司法实践中认定需考量以下因素:
主体方面,要求一方已有合法婚姻关系。
客观表现上,一是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有共同的住所;二是不以夫妻名义,这区别于重婚;三是需持续、稳定,短暂、临时的姘居不算。一般持续时间至少数月,具体时长法律无明确规定,由法官结合证据裁量。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民法典》中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无过错方还可据此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当探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构成重婚吗这个问题时,我们要清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不一定直接构成重婚,但这两者之间的界限容易让人混淆。除了判定是否构成重婚,大家还需了解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离婚时的法律后果。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也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如果您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认定、离婚赔偿标准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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