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随意退股。
股东出资后,其出资成为公司财产,退股会影响公司资本稳定。不过,存在一些法定情形可退股:一是通过公司减资程序退股,公司作出减资决议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无异议后办理减资手续;二是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若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股东可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公司。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有哪些法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主要依据《公司法》,方式及规定如下:
股权转让:可对内或对外转让。对内转,自由转让给其他股东;对外转,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股权,否则视为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回购:出现以下情形,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股权: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不向股东分配;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应自决议通过起六十日内协商,协商不成九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公司解散: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并清算后,股东可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的法律途径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通常有以下法律途径:
1.股权转让:可对内或对外转让股权。对内可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对外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公司回购:满足法定情形,股东可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股权。如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3.公司解散: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或者在特定情况下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能随意退股,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的。比如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等。若你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方面还有诸如退股流程、退股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影响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具体情况为你详细解答,帮你明晰退股相关的各种法律规定和潜在风险,从而做出最恰当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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