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有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重大。在设立失败时,要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对认股人已缴股款返还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成立后,若发起人未按章程缴足出资需补缴,其他发起人连带;非货币财产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定价,交付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差额,其他发起人连带。设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要对公司赔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发起人在设立公司前应做好充分的财务规划和风险评估,确保有足够资金完成设立工作,避免设立失败。
2.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对非货币财产进行合理估值,避免出资不足或估值过高问题。
3.发起人在设立过程中应尽到谨慎义务,避免因自身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害。
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承担有无法律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承担有法律限制。
在公司设立阶段,若公司不能成立,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若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这些责任也存在限制。例如,发起人之间可约定各自承担责任的比例,内部按此比例分担后,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在承担超过自己份额的责任后,可向其他发起人追偿。同时,承担赔偿责任需以存在过失为前提,无过失则不担责,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发起人责任范围。
三、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承担有何法律界限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承担的法律界限如下:
设立阶段
合同责任: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可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发起人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相对人可选择请求该发起人或成立后的公司承担责任。
侵权赔偿责任: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的,受害人可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公司未成立,受害人可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时
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出资不实
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应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当探讨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的责任有什么时,除了常见的设立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等,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过失使公司利益受损,需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若公司不能成立,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要负连带责任。这些责任的存在,旨在保障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您是否对发起人责任的具体界定或承担方式还有疑问呢?如果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的范围、责任承担的具体程序等问题仍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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