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以下情况可能构成克扣工资: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约定月薪5000元却只发4000元;无故扣除奖金、津贴等福利性工资;因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损失扣除超过合理范围等。但如果是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法定款项,以及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且扣除金额符合规定,就不属于克扣工资。若劳动者遭遇克扣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是如何判定的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恶意拖欠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判定要点如下:一是主观恶意,用人单位有能力支付却故意不支付,如资金充足却以各种借口拖延。二是无正当理由,若因不可抗力、生产经营困难等合理原因延迟支付,经与工会协商延期支付的不算恶意拖欠。
“规定付薪时间”通常依劳动合同约定,未约定的依集体合同或行业惯例。一般来说,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
若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三、劳动法对拖欠工资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工资需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若超过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支付时间未支付工资,就构成拖欠工资。比如,约定每月10日发薪,到了11日仍未支付,即属拖欠。
另外,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或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经工会同意暂时延期支付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劳动法对克扣工资的界定有着明确标准。当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时,便属于克扣工资行为。比如,未经协商擅自扣除绩效奖金、以不合理理由扣除加班工资等。这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经济利益,还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倘若你不幸遭遇克扣工资情况,要清楚这是违法的。对于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比如怎样与单位协商、通过何种途径投诉举报等还有疑问,就请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你详细解读劳动法相关规定,助力你妥善解决克扣工资问题,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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