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安撤回上交检察院怎么办
公安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又撤回,常见情形有二。一是有新事实、证据需补充侦查,依规定可主动撤回,补查完再移送。二是存在不应追责法定情形,像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等。
被害人若觉得撤回不当,能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会监督公安行为。
犯罪嫌疑人认为撤回不合理损自身权益,也可向有关部门反映。公安撤回移送案需依法,后面要保障各方权益。
二、公安撤回上交检察院的案件后续如何处理
公安撤回上交检察院的案件,通常有以下几种后续处理方式。
其一,继续侦查。若案件存在证据不足等情况,公安机关可对案件进一步调查取证,补充完善证据体系,待证据充分后,可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其二,撤销案件。若经侦查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立即释放。
其三,行政处罚。对于虽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等行政法规的,公安机关可依法对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公安撤回上交检察院案件当事人权益咋保障
公安撤回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当事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若为被害人,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撤回案件的理由。若认为公安机关不应撤案,可向该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上级公安机关申诉,也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其进行立案监督。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撤案的,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理由不成立的,应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若是犯罪嫌疑人,若认为撤案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可关注撤案后续处理,如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若对撤案决定有异议,如认为撤案可能影响自身无罪证明等权益,可咨询律师,在律师帮助下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
在探讨公安撤回上交检察院怎么办的问题后,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内容。公安撤回案件后,后续可能会面临补充侦查工作。如果是证据不足而撤回,公安会重新收集证据,补充完整证据链。同时,案件撤回后对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也可能会有所变化,可能继续羁押,也可能变更为取保候审等。另外,若当事人对公安撤回案件的决定有异议,也是有相应的申诉途径的。要是你对公安撤回上交检察院后的补充侦查流程、强制措施变更以及申诉方式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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