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人得符合法定要求。像刑事案里人身或财产权利被侵害的被害人,去世被害人的近亲属,无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还有特定情形下的检察院都能提。
要有明确的被告人。不只是刑事被告人,那些对犯罪造成物质损失该担责的单位和个人也算。
得有具体的赔偿要求、事实及理由。得清楚讲明白赔偿项目、数额和依据。
要在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内,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也就是因犯罪行为物质受损提的赔偿诉求。
二、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主要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人身权利受损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财产被毁坏的,应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赔偿数额。但需注意,精神损失一般不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内。若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应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此情况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需证据有哪些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准备多类证据:
1.证明原告身份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簿等,用以证实原告的自然人身份;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以证明主体资格。
2.证明被告身份及责任的证据:证明被告的基本信息,且有证据能证明被告的犯罪行为与原告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像刑事判决书、公安侦查笔录等。
3.证明损失的证据:财产损失方面,提供购物发票、维修清单、价格鉴定报告等;人身损害的,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伤残鉴定书、误工费证明、护理费发票等;精神损害虽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一般不支持,但造成严重精神痛苦的,需提供心理咨询记录等能体现精神受影响的材料。
当我们探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时,除了核心的条件外,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如何确定,它不仅包括直接的物质损失,还涉及因犯罪行为导致的必然发生的间接损失。另外,附带民事诉讼的时效问题也不容忽视,若超出法定时效提起,可能会面临不被受理的情况。如果您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应用,或者赔偿范围、时效等拓展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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