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哪些情况下能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严格满足法定条件。这些条件保障了债权人权益,也维护了交易秩序。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应合法且已到期,这是代位权行使的基础,确保债权人有正当权益需要维护。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相关从权利,且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怠于行使”明确为不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相对人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债务人消极对待自身权利而损害债权人利益。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若未到期,债务人本身也无主张自己的权利的紧迫必要,债权人不能提前代位行使。
4.债务人的债权并非专属于其自身,如基于扶养等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及劳动报酬等权利,这些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不能被代位行使。
债权人在满足这些条件后,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建议债权人在准备行使代位权时,全面收集相关证据,确保各条件都有充分证明。
二、行使代位权在债权人撤销权情形下可行吗
代位权与债权人撤销权是两种不同的债的保全制度,行使代位权在债权人撤销权情形下通常不可行。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而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者适用条件、目的、行使方式等均不同。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消极不行使权利的状况,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积极处分财产危害债权的行为。在债权人撤销权情形下,应按撤销权规定行使权利,而非代位权。
三、行使代位权需满足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使代位权需满足以下情形:
第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且已到期。这是代位权行使的基础,若债权本身不合法或未到期,不能行使代位权。
第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怠于行使”指债务人不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主张权利。
第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未到期,债权人不能代位行使。
第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等,不得行使代位权。
当我们探讨哪些情况下能行使代位权时,其实背后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行使代位权之后,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具体范围是怎样界定的呢,这涉及到债权数额、费用承担等方面。另外,代位权行使过程中,如果次债务人对债务人存在抗辩权,该如何处理呢,这也关乎到代位权能否顺利实现。如果您在这些关于代位权行使的后续问题上存在疑问,或者对哪些情况下能行使代位权仍有更多困惑,不要让疑惑困扰自己。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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