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干涉婚姻自由的离婚协议相关条款无效。婚姻自由作为公民基本权利,涵盖结婚与离婚自由,受法律保护。离婚协议中若有干涉婚姻自由的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
2.《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包括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若协议有限制一方再婚、设定不合理结婚条件等干涉婚姻自由内容,该部分条款自始无效。
3.此类条款无效不影响离婚协议其他不违法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可依法生效执行。
解决措施与建议:签订离婚协议时应确保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避免设置干涉婚姻自由的条款;若对协议内容合法性存疑,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二、含限制再婚条款的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含限制再婚条款的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离婚协议中设置限制再婚的条款,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是对公民婚姻权利的不当干涉。
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限制再婚条款显然违背了婚姻自由这一法律原则和公序良俗,所以即便该条款出现在离婚协议中,也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若离婚后一方以该条款为由限制另一方再婚,另一方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其再婚权利受法律保护。
三、含限制再婚条款的离婚协议有无法律效力
含限制再婚条款的离婚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任何干涉婚姻自由的约定都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离婚协议中限制再婚的条款,实质是对当事人结婚自由权利的不当限制。这种限制侵犯了公民的婚姻自主权,使当事人在再婚问题上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行使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认定此类条款无效。即便离婚协议中有这样的条款,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仍然享有依法再婚的权利。所以,若离婚协议包含限制再婚条款,该条款自始无效,不影响离婚协议其他合法条款的效力。
当探讨干涉婚姻自由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时,除了协议本身的效力判定,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协议无效后的财产处理及子女抚养安排问题。若离婚协议因干涉婚姻自由被判定无效,财产分割就需回归到法律规定的公平合理原则上重新分配。而对于子女抚养,要从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重新确定抚养关系和探视方式等。如果你在处理涉及干涉婚姻自由的离婚协议相关事宜时,对后续财产与子女问题存有疑惑,或是对协议效力还有更多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