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刑事诉讼领域,当事人若觉审判管辖有异议,能依法提出。这主要是针对管辖法院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而言。像犯罪地、被告人居住地等,可能多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就具体管辖法院提出异议。
2.提出管辖权异议需满足法定条件与程序,一般要在法定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出。法院会对其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会依法变更管辖;若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3.管辖权异议的存在意义重大,它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确保案件在合法、适当的管辖法院进行审理,让诉讼过程更加公正、合理。
二、民诉中管辖权异议规定与刑诉一样吗
民诉和刑诉中管辖权异议规定不一样。
在民诉里,《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这保障了当事人选择合适管辖法院的权利。
而刑诉中,目前法律没有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若出现管辖错误等情形,公检法机关可依职权或应有关方面要求,通过指定管辖等方式纠正。
总之,民诉注重当事人自主提出管辖权异议,刑诉主要依靠司法机关依职权处理管辖问题。
三、民诉中的管辖权异议与刑诉有何不同
民诉和刑诉中的管辖权异议存在诸多不同。
主体方面,民诉中,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都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刑诉里,目前仅被告人、自诉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有权提出。
提出时间上,民诉要求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刑诉无明确统一时间规定,实践中一般在一审开庭审理前提。
审查处理程序有别,民诉中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会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上诉;刑诉中,法院主要审查是否存在管辖错误情况,若存在则变更管辖,但对处理结果一般无类似民诉的上诉程序。
目的也不同,民诉主要是保障当事人选择更合适的法院进行诉讼;刑诉更侧重于确保司法机关准确、公正地行使刑事司法权。
在探讨刑诉中是否有异议时,我们了解到这一程序里确实存在异议环节。刑诉中的异议涵盖多个方面,比如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提出异议,会影响证据能否被采纳。若对案件管辖权有异议,可能导致案件移送。而且当事人或其辩护人等若认为审判人员等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也可提出回避异议。你在刑诉相关事务中是否遇到了对某些方面有疑问,不确定是否能提出异议的情况呢?如果对刑诉中的异议提出时机、条件、后续影响等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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