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举证责任通常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分配。劳动者主张工伤,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事故伤害发生经过等证据。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需举证证明不是工伤的事实,如劳动者存在故意犯罪、醉酒等情形导致事故伤害的。若双方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等关键事实存在争议,由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总之,在工伤认定中,双方均需根据自身主张提供相应证据,以证明或反驳工伤的成立。但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事实而有所不同。
二、工伤认定中单位与职工举证责任有何不同
在工伤认定中,单位与职工举证责任有所不同。
职工应承担初步举证责任,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单位承担部分特殊举证责任。当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需提供证据证明职工所受伤害并非工伤,比如证明职工的伤害是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导致。若用人单位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职工不属于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依据职工提供的证据及调查情况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三、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举证期限是多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应自收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证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举证。若用人单位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不提供证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这是为保障职工权益,避免用人单位拖延举证,保证工伤认定程序能高效、公正进行。所以,用人单位需重视该举证期限,及时提供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主张。
在了解了举证责任如何进行分配后,我们知道这在法律事务中至关重要。然而,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在一些特殊侵权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会有所不同。像环境污染案件,受害者可能只需证明有污染事实等初步情况,而由污染者来证明自身无过错。还有产品责任案件,消费者若因产品缺陷受损,生产者或销售者需对产品不存在缺陷等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您在具体的法律纠纷中,对举证责任分配仍有疑问,担心自己在举证方面存在困难,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特殊案件的举证规则,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律师会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举证责任分配的复杂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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