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恶意串通合同无效主要有以下情形:一是当事人双方故意合谋实施某种行为,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二是双方相互勾结,弄虚作假,订立明显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三是为达到非法目的,如逃避债务、非法获取利益等,而恶意串通订立合同。例如,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将其财产低价转让给第三人,以逃避对债权人的债务,这种合同就因恶意串通而无效。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恶意串通合同无效需综合考虑双方的行为表现、合同的内容及目的等因素,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二、恶意串通合同被认定无效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后,行为人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返还财产: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比如甲、乙恶意串通签订合同让乙取得丙的房屋,合同无效后乙要返还房屋。
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恶意串通双方要对受损害方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能承担行政、刑事责任:若恶意串通行为违反行政法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若构成犯罪,如合同诈骗罪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恶意串通合同无效后责任承担如何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责任承担判定如下:
首先,返还财产。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比如一方取得的货物需返还,若已消耗无法返还则折价赔偿。
其次,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恶意串通的双方对因合同无效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比如甲乙恶意串通签订合同损害丙利益,甲乙需对丙的损失负连带责任。
当探讨恶意串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时,要知道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比如一些企业为逃避税收,恶意串通签订虚假合同来转移资产,这种合同就会被认定无效。还有恶意串通损害集体利益的情况,像集体组织内部人员与外部人员勾结,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签订的合同也无效。另外,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同样无效,比如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合同转移财产,以逃避对债权人的债务偿还。要是你对恶意串通合同无效的具体判定、相关法律后果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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