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遗产继承权的确定主要依据以下规则:
首先,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其次,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特殊情况下,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房产遗产继承中遗嘱有效性如何判定
判定房产遗产继承中遗嘱的有效性,可从以下方面考量:
遗嘱人主体适格:遗嘱人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立遗嘱时精神、智力正常。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内容无效。
内容合法合规: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形式符合要求:不同形式遗嘱有不同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房产遗产继承中法定继承人顺序如何判定
在房产遗产继承中,法定继承人顺序依据《民法典》判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了解房产遗产继承权如何确定之后,我们还需要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当确定了继承人后,在办理房产过户时会涉及一系列手续和费用。不同地区对于房产遗产过户的手续要求可能有所差异,费用方面可能包括公证费、登记费等。另外,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对于房产的分割和处置也可能会产生分歧。是将房产出售后分割款项,还是部分继承人获得房产并给予其他继承人相应补偿,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你对房产遗产继承后的过户手续、费用计算或者多继承人分割房产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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