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是如何界定的
1.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要用全部财产还公司的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认缴出资额担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担责。
要是股东有出资不实等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得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和自己财产分开,就要对公司债务连带负责。
另外,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由存续或新设公司承接;分立前债务原则上分立后公司连带承担,有其他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股东对债务承担责任范围如何确定
公司股东对债务承担责任范围依公司类型而异。
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例如,股东认缴出资100万,若公司经营不善负债,股东最多承担100万责任。股东足额出资后,一般无需对公司债务额外担责;若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里,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比如股东认购50万股,就以这50万股对应的价值为限担责。若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也需在相应范围内担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债务股东承担责任的范围如何定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担责。这是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但在特定情形下,股东担责范围会有变化。若股东出资不实,未按章程足额缴纳出资,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股东抽逃出资,应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责任范围为全部债务。
当探讨公司债务责任是如何界定的问题时,除了常规的界定情况,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内容。比如公司债务责任界定后,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不同类型的债务在清偿时有着不同的优先级,这对债权人的权益影响重大。另外,若公司存在股东滥用权利导致公司债务责任异常的情况,股东需要承担怎样的额外责任也是值得关注的。您在公司运营中是否遇到了关于债务责任界定的难题呢?如果对于债务清偿顺序、股东额外责任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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