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单位赔偿工资标准通常按员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正常工作收入。若员工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限;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计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具体赔偿工资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二、工伤单位赔偿工资计算标准有无法律依据
工伤单位赔偿工资计算标准有明确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实践中一般按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计算。
若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例如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且用人单位需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所以,工伤单位赔偿工资计算标准受《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约束,保障了工伤职工权益。
三、工伤单位赔偿中护理费标准怎样确定
工伤单位赔偿中护理费标准区分不同情况确定。
首先,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若单位未派人护理,护理费由单位承担,标准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
其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例如,某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若工伤职工被鉴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每月可获生活护理费2500元(5000×50%)。
当我们探讨工伤单位赔偿工资标准按什么计算时,这其中有着明确且重要的规定。一般来说,是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来计算。不过,这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你对工伤赔偿工资标准计算还有其他疑问吗?若对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赔偿流程等方面仍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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