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情况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诉讼时效抗辩:
1.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2.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人民法院支持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法院支持诉讼时效抗辩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般情形:权利人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若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债权人无证据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情形,法院会支持。例如借款合同中,还款期限届满三年后债权人才起诉,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会支持。
分期履行债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若最后一期到期三年后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抗辩,法院可能支持。
未约定履行期限: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若超三年起诉,法院或支持抗辩。
三、人民法院不支持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不支持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形主要有: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存款关系中,储户对银行的存款本金和利息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保障储户合法权益。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此类债券面向公众发行,为维护金融秩序和投资者权益,不适用诉讼时效抗辩。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公司股东等的出资义务是维持公司正常运营的基础,不适用诉讼时效,以保证公司资本充实。
当我们探讨哪些情况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时效抗辩时,其实还有很多与之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某些特殊的合同纠纷中,即使一方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也可能基于公平原则不予支持。还有一些涉及人身权利的案件,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另外,在一些持续履行的债务关系里,时效的计算也较为复杂。你是否对时效抗辩相关的具体法律情形还存在疑问呢?如果对于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时效抗辩的具体适用场景、特殊情况判断或者相关法律规定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明晰法律要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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