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恶意拖欠587名民工工资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若情节严重,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民工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恶意拖欠587名民工工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恶意拖欠587名民工工资,可能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用人单位与民工之间存在劳务或劳动合同关系,拖欠工资构成违约,需支付拖欠的工资及逾期利息,民工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行政责任: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
刑事责任:若符合《刑法》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即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转移财产等逃避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87名民工涉及人数众多,可能达到入罪标准。
三、恶意拖欠587名民工工资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恶意拖欠587名民工工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关于“数额较大”,各省有不同标准。涉及587名民工,金额通常易达认定标准。同时,“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是入罪的关键条件,如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用人单位仍拒不支付,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若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符合上述要件,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恶意拖欠587名民工工资,面临的处罚可不容小觑。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数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相应利息,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会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牢狱之灾,出狱后还会在就业、信贷等方面受限。如此严重的后果,警示着那些妄图恶意拖欠工资的人。如果你还想深入了解恶意拖欠民工工资在具体量刑标准、执行程序等方面的细节,或者自身正遭遇类似困扰,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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