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破产清算是债权消灭吗
破产清算并不必然导致债权消灭。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申报债权。经法定程序确认后,在破产财产分配中按比例受偿。若破产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权,债权可获全额实现而消灭。但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未获清偿部分的债权,在破产程序终结后,若发现债务人还有可供分配财产等法定情形,债权人仍有可能就未受偿部分继续主张权利,并非绝对消灭。不过,在破产程序依法终结后,如无特殊法定事由,针对已依法申报且经破产程序处理的债权,通常不能再以原债权主张向破产企业求偿,从这个意义上讲,相关债权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在破产法意义上消灭。
二、破产清算中债务清偿后债权必然消灭吗
一般情况下,破产清算中债务得到完全清偿后债权消灭。依据《企业破产法》,当债务人的破产财产按照法定清偿顺序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足额偿付,债权债务关系因履行完毕而终止,债权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债权自然消灭。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债务清偿存在可撤销行为,如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等,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被撤销后,已清偿部分需返还,债权可能不会消灭。此外,若债务清偿存在无效行为,如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等,该清偿行为自始无效,债权也不会因无效清偿而消灭。
三、破产清算中债权人权益如何保障呢
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权益可通过以下方式保障:
及时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参加债权人会议:这是债权人表达意见、参与决策的重要平台。债权人可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事项进行表决,维护自身利益。
监督管理人:管理人负责破产财产的管理和处分。债权人有权监督其工作,若发现管理人有不当行为,可请求法院更换管理人,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行使别除权、抵销权: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可就该特定财产优先受偿;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当探讨破产清算是债权消灭吗这一问题时,我们知道破产清算并不必然导致债权消灭。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会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而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是,在破产清算中债权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以及未获完全清偿的债权后续如何处理。一般来说,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会优先清偿,之后是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再接着是税款债权,最后才是普通债权。若普通债权不能得到全额清偿,剩余未清偿部分通常就难以再获得受偿,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在法律意义上完全消失。如果您对破产清算中债权清偿的顺序、未清偿债权的处理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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