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案件中小孩抚养规定如下:
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方生活。
两周岁以上的,根据双方抚养条件、孩子意愿及成长环境等综合判定,哪方抚养更有利就判给哪方。
八周岁以上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抚养费:
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探视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具体探视方式、时间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二、离婚案件小孩探视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实践中,若抚养方拒绝协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若获得生效判决后仍被拒绝,可申请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的一方,而非子女。需注意,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三、离婚案件小孩探视权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例如,若直接抚养方无故拒绝另一方探视孩子,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行使探视权。若不直接抚养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孩子有暴力等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行为,直接抚养方可请求法院中止其探视权。
在探讨离婚案件小孩抚养的规定是如何规定的时,除了基本的抚养规定外,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当抚养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如何变更抚养权。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无力抚养、虐待孩子等情形,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变更抚养权。另外,抚养费的调整也是常见问题,随着孩子成长,生活、教育等费用增加,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抚养费金额。如果你在离婚案件小孩抚养问题上,遇到抚养权变更、抚养费调整等方面的困惑,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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