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情况也是需要另外打撤销权诉讼的
撤销权诉讼通常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如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二是在合同领域,若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致使合同可撤销情形,受损害方在除斥期间内可通过撤销权诉讼撤销合同。三是当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四是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提起撤销权诉讼。需注意,撤销权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否则权利可能消灭。
二、还有哪些情形需另行提起撤销权诉讼
根据《民法典》等规定,常见需另行提起撤销权诉讼的情形如下:
债权人撤销权:当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以及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另行提起撤销权诉讼。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撤销权: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而另行起诉。
三、还有哪些情形必须另行提起撤销权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常见情形需另行提起撤销权诉讼:
1.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且受让人知晓该情形时,债权人可起诉撤销该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包括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并诉讼。
3.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需注意,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该撤销权消灭。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也是需要另外打撤销权诉讼的时候,除了常见的因欺诈、胁迫等情形,还有一些易被忽略的状况。比如债权人在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时,债权人也可提起撤销权诉讼。另外,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同样符合提起撤销权诉讼的条件。若你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可能涉及撤销权诉讼的复杂情况,或者对提起诉讼的流程、证据收集等存在疑问,不要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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