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借据约定管辖法院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借据约定管辖法院无效主要有违反规定、约定不明和违背一般规定三种情形。违反规定包含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级别管辖按案件性质等划分上下级法院一审分工,若约定不符级别要求则无效;专属管辖特定案件由特定法院管,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约定与之冲突则无效。
2.约定不明指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且当事人无法协商确定管辖法院,约定无效。
3.违背一般规定指未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法院,约定无效。
解决措施与建议:签订借据时,要准确了解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明确约定一个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严格按照合同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选择管辖法院,避免约定无效情况发生。
二、借据约定管辖法院无效后该如何确定管辖
借据约定管辖法院无效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若为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款,出借人是接受货币一方,其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三、借据约定管辖法院被判无效的原因有啥
借据约定管辖法院被判无效,常见原因如下:
违反专属管辖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某些案件由特定法院专属管辖,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若借据约定管辖法院与专属管辖冲突,约定无效。
违反级别管辖规定:各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有级别分工。若借据约定的管辖法院不符合案件标的额、影响范围等对应的级别管辖标准,约定会被认定无效。
约定不明: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且无法确定具体管辖法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约定管辖无效。
选择的法院与争议无实际联系:约定的管辖法院应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如合同签订地、履行地等。若随意约定无关联的法院,约定无效。
当我们探讨借据管辖法院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时,除了已讲的情况,还有相关联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即使借据约定的管辖法院被认定无效,那该如何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呢?一般会按照法定管辖规则,可能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另外,在借据涉及多个被告且住所地不同的情况下,管辖问题会更加复杂。如果对于借据约定管辖法院无效后的处理、如何确定正确管辖法院等问题,你还有疑问,不要让困惑持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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