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债权和债务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债权方面,若为夫妻共同债权,即因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所产生的债权,一般应均等分割。但需明确债权的具体数额及归属,确保分割的公平性。
债务方面,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如为家庭生活、经营等共同事务所负的债务,应共同承担,通常按平等原则进行分割。然而,对于个人债务,如一方因侵权行为所负债务等,应由该方个人承担,不列入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范围。在实际分割中,需提供相关债权债务的证据,如借条、合同等,以支持分割的主张。总之,离婚债权债务的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进行处理。
二、离婚时隐藏债权债务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离婚时隐藏债权债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遵循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对于隐藏债权的情况,若另一方发现,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债权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之日起计算。
对于隐藏债务,若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隐藏,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在离婚纠纷中,若隐藏债务一方试图让对方多承担债务,法院查明后不会支持该行为,仍会按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债务承担比例。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如何界定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界定如下:
共债共签: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双方连带清偿。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在探讨离婚债权和债务如何进行分割时,我们了解到这其中涉及诸多考量因素。除了明确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定,分割方式也颇为关键。例如在房产等大额财产分割时,与之相关的债务承担也需合理规划。而且,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债务等行为,在分割时必然会受到影响。那么,当涉及到复杂的债务来源证明、分割比例协商等问题时该如何处理呢?又或者对于一些特殊用途的债务分割有哪些特殊规定?若您对离婚债权债务分割还有更多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帮助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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