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不能仲裁的事项有哪些
不能仲裁的事项有两类。首先是婚姻、收养等涉及人身关系的纠纷。这类纠纷身份属性强,有伦理道德因素,和普通财产纠纷不同,不适合靠强调当事人意愿的仲裁解决,一般走民事诉讼程序。
其次是依法该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这是行政机关和相关组织因管理活动产生的纠纷,涉及行政权力和公共利益,得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解决,仲裁管的是平等主体间民商事纠纷,行政争议不在其受理范围内。
二、哪些纠纷不能适用仲裁法律程序
根据《仲裁法》规定,以下两类纠纷不能适用仲裁程序:
第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这类纠纷涉及当事人的身份关系,且往往具有很强的情感和伦理因素,其权利义务的确定通常需依据特定身份和家庭关系,与仲裁解决财产性纠纷的性质不同,故不适合仲裁。
第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产生的纠纷,其解决需遵循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特定行政程序,仲裁无法解决行政权力行使等公法范畴的问题。
三、哪些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
依据《仲裁法》,以下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这类纠纷涉及人身关系,具有较强的身份属性和伦理色彩,其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往往需综合考量多种复杂的情感和伦理因素,不适合通过仲裁处理。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的争议,应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程序解决,仲裁无法对行政权力的行使进行审查和裁决。
3.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这两类虽可通过仲裁解决,但不适用《仲裁法》,而是分别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专门规定。
在探讨不能仲裁的事项有哪些时,除了明确的法定不能仲裁的范畴,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即使事项不在不能仲裁的范围内,但仲裁协议无效时,也无法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仲裁协议无效可能源于多种原因,像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等。另外,涉及仲裁程序启动后,若一方发现存在不能仲裁事项却未及时提出异议,后续可能面临不同的处理结果。如果您对不能仲裁的事项,以及仲裁协议有效性、发现不能仲裁事项后的处理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