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权的确定规则如下:
一般地域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地管辖:若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协议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确定依据主要是便于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理案件,提高司法效率,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同时也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权确定的法律依据充分吗
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权确定有充分法律依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民间借贷,借款合同属合同纠纷范畴。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明确,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这些规定使得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具有清晰指引,既能保障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又能避免管辖争议,保证诉讼程序顺利开展,所以法律依据是充分的。
三、民间借贷诉讼管辖确定依据有何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诉讼管辖确定依据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
一般情况下,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出借人是接受货币一方;若借款人主张出借人未按约定提供借款,借款人是接受货币一方。此时,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在明确民间借贷的管辖权如何确定及依据时,除了了解一般原则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借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那么就需按照约定来确定管辖权。但要是没有约定,就会根据法律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也有多种情形,如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等。您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是否对管辖权的具体确定存在疑问呢?如果对于管辖权的准确界定、不同情形下的管辖法院选择等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