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法对孕期女职工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多个方面。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孕期女职工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在劳动时间上,孕期女职工有产前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且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在休息休假方面,享有不少于98天的产假,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劳动法对孕期女职工调岗降薪有啥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
对于调岗,若出于保护女职工,在确认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但需与女职工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若用人单位未经协商一致,擅自对孕期女职工调岗降薪,女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其原岗位及工资待遇,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劳动法对孕期女职工权益受损如何维权
孕期女职工权益受损,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指出其行为违反劳动法,要求恢复权益,如恢复工作岗位、补足工资等。
调解:若协商不成,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会居中斡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仲裁: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作出裁决。
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需注意及时收集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以证明劳动关系及权益受损事实。
当我们探讨劳动法对女职工的保护有哪些时,其实这是一个全面且细致的范畴。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保护内容,比如产假、哺乳假等权益保障外,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而且,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也有明确规定。你是否清楚自身作为女职工所应享有的这些劳动法保障呢?如果对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具体实施细节、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维权途径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