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无效聘用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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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效聘用合同即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什么叫无效聘用合同

一、什么叫无效聘用合同

无效聘用合同即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按合同内容来划分,分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什么叫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在我们探讨有效和无效合同时,我们必须将目光投向那些未能达到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条件要求的合同关系,这些合同无法产生实际性的法律效力,从而被定义为无效合同。

简单来说,它代表了那些在法律上无效的行为或合同关系。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哪些情况可能会触发无效合同的出现。

首先,是存在不符资格主体签订的合同。

这类型的合同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比如儿童或精神病患者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便是无效的。

其次,是那些由于意思表示不足真实而成立的合同。

这种情况下,例如个人与另一方间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系基于虚假的意图所达成的。

此外,还有签订的违法违规的合同,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然而,需特别注意,若此项强制性规定并未导致此类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时,其依然可以生效。

再者,就是那些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换言之,即使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但如果这种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那么这种行为也属于无效行为

接着是那些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需明确指出的是,当个人与他人之间涉及到此类恶意行为时,他们试图通过恶意串通的方式来破坏他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民事法律行为也是无效的。

最后,教材提到的是免责条款失效的情况。

在此类情况中,以下的免责条款将被认定为无效:

(一)对于给对方当事人人身造成伤害的;

以及(二)因为当事人故意或严重疏忽导致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无效聘用合同即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按合同内容来划分,分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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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什么叫无效婚姻,婚姻无效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个
[律师回复] 什么叫无效婚姻,婚姻无效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的概念和情形: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无效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对于宣告无效的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究竟属于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婚姻法对此未予明确,仅笼统规定:“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有人认为,被宣告无效的婚姻是自始无效的,因此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
也有人认为,对于婚姻的无效或被撤销,子女是无辜的,父母的婚姻对错不应累及子女,因此,为了子女健康成长,保障他们的基本民事权利,参考有关国家及地区立法例,当事人所生子女应视同婚生子女。
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效力不能及于子女,子女在受胎或者出生时,其父母的婚姻关系未被宣告无效,在解释上应认为是婚生子女,如此才符合婚生子女的本意,也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
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受父母婚姻无效的影响。
在婚姻被宣告无效时,有关子女的抚养归属、抚养费的负担、探望权等问题,应与婚生子女同等对待,按婚姻法有关离婚后子女抚养的规定处理(参见离婚后子女抚养词条)。人民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涉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做调解书。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离婚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形
1、1到2岁的孩子,一般母亲一方的生活;
2、两岁多的小儿童,如果母亲是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母亲身边的生活的可能性大的情形:
(1)、有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与儿童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显然是不利的;
(3)、没有其他的孩子,但是父亲身边有其他子女的;
(4)、儿童的生活,儿童的生长优势,和父亲患有持续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状况,而不是与他们的孩子。
(5)、儿童的父亲和母亲养育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需要他们的孩子一起生活,但孩子们单独与女方的祖父母一起生活多年,符和祖父母的要求,有能力帮助母亲照顾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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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聘用合同如何写才有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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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因甲方工作需要,决定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乙方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月。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责及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劳动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采取(月,周,日,定额)工资制,(月,周,日,定额)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保险方面)按照市人才交流中心规定。
  3。甲方支付乙方必需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聘期管理
  1。甲、乙双方执行_____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合同_____号》。
  2。聘用期间,乙方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由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3。聘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续聘合同另行签订。
  4。在聘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聘用关系,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根据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消岗位,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6。按照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关系的。
  
六、甲,乙双方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自谋职业
  
七、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合同终止不再续聘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按甲方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八、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由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上级政府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九、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按甲方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明确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乙方若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事项,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
一、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并经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聘用关系终止。
  十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人事部门、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签字、公章)__________
  甲方(人事部门签字、公章)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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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聘用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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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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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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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甲,乙双方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自谋职业
  
七、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合同终止不再续聘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按甲方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八、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由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上级政府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九、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按甲方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明确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乙方若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事项,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
一、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并经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聘用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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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聘用合同如何写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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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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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人事部门、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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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情形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什么叫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情形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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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返聘人员劳务合同怎么生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退休后再工作的,应该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2、具体法律依据为: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您和教育机构构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
返聘即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一、主体方面
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法定性。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也可是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即劳务关系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对主体并没有特殊要求。

二、主体的地位方面

三、确定报酬的原则方面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并须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来给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福利等,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得淋漓尽致。而在劳务关系中,主要是根据等价有偿的原则,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体现出市场经济的效率性。

四、国家干预的程度方面
劳动关系经常受到强制性法律规范的调整,比较典型的是国家立法对于劳动合同订立、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解除等诸多方面都有明确规定,倾向于对劳动者的保护,即“它从正面承认了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在经济、社会方面的不平等,并企图纠正从那些不平等产生出的不正当结果”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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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休后再工作的,应该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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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您和教育机构构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
返聘即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一、主体方面
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法定性。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也可是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即劳务关系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对主体并没有特殊要求。

二、主体的地位方面

三、确定报酬的原则方面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并须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来给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福利等,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得淋漓尽致。而在劳务关系中,主要是根据等价有偿的原则,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体现出市场经济的效率性。

四、国家干预的程度方面
劳动关系经常受到强制性法律规范的调整,比较典型的是国家立法对于劳动合同订立、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解除等诸多方面都有明确规定,倾向于对劳动者的保护,即“它从正面承认了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在经济、社会方面的不平等,并企图纠正从那些不平等产生出的不正当结果”回。
广安聘用合同如何写才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广安聘用合同如何写才有效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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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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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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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聘用岗位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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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及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劳动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采取(月,周,日,定额)工资制,(月,周,日,定额)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保险方面)按照市人才交流中心规定。
  3。甲方支付乙方必需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聘期管理
  1。甲、乙双方执行_____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合同_____号》。
  2。聘用期间,乙方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由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3。聘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续聘合同另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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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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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按照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关系的。
  
六、甲,乙双方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自谋职业
  
七、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合同终止不再续聘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按甲方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八、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由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上级政府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九、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按甲方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明确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乙方若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事项,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
一、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并经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聘用关系终止。
  十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人事部门、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签字、公章)__________
  甲方(人事部门签字、公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受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担保人签)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公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宁夏聘用合同如何写才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宁夏聘用合同如何写才有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兹因甲方工作需要,决定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乙方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月。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责及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劳动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采取(月,周,日,定额)工资制,(月,周,日,定额)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保险方面)按照市人才交流中心规定。
  3。甲方支付乙方必需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聘期管理
  1。甲、乙双方执行_____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合同_____号》。
  2。聘用期间,乙方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由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3。聘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续聘合同另行签订。
  4。在聘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聘用关系,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根据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消岗位,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6。按照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关系的。
  
六、甲,乙双方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自谋职业
  
七、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合同终止不再续聘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按甲方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八、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由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上级政府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九、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按甲方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明确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乙方若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事项,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
一、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并经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聘用关系终止。
  十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人事部门、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签字、公章)__________
  甲方(人事部门签字、公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受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担保人签)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公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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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叫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情形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哪些叫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情形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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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退休返聘人员无故辞退合法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退休年龄目前是男60周岁,女50周岁。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7]88号)《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规定,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聘用单位与被聘用退休人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了解除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符合该支付情形,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予以支付。所以退休返聘人员被无故辞退也是合法的,如果有合同对于此事的约定,按照约定行事。
二、什么是退休返聘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
三、公司返聘退休人员的注意事项《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据此,针对退休返聘员工,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约束和调整,而是适用有关的民事法律,例如《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
1、应当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因为民法遵循的是意思自治原则,优先适用双方的约定,双方无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相关条款或者行业习惯,若还无法确定的,才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可见,劳务关系相比较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约束力更小了,在这种情况下,若双方无协议约定,将会造成双方权利义务不清,从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的,原则上适用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但有个别地方认为这属于工伤,例如上海。
3、退休返聘人员离职时,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不干涉,完全根据双方约定来,双方对此无特别约定的,则一般司法实践中不会支持员工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请求的。
无效婚姻?无效婚姻什么时候开始无效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条件的违法婚姻《婚姻法》第12条明确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制度是对欠缺婚姻成立条件的婚姻,确认其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的制度它是保障婚姻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坚持结婚的条件与程序,保障婚姻的合法成立,预防和减少婚姻纠纷,制裁违法婚姻的重要措施“无效婚姻”与“离婚”在法律上是截然不同的,其明显区别体现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各归各,而“离婚”将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无效婚姻”情况中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离婚”情况中的子女是婚生子女
二、只有才有权宣告无效婚姻由于宣告无效婚姻意味着对已存在的“婚姻”使其从根本上丧失婚姻的效力,因此宣告婚姻无效必须严肃慎重我国的无效婚姻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来宣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即使双方当事人对认定婚姻无效都无异议,也无权进行无效婚姻的宣告
三、导致无效婚姻的情况修改后的《婚姻法》第10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四、无效婚姻对双方财产子女问题的处理办法根据《婚姻法》第12条的规定,被确定为无效婚姻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据此,无效婚姻对财产问题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点:
(一)首先是当事人协商解决,解决的原则是个人的财产仍归个人所有
(二)协商不成,则照顾无过错方
(三)夫妻财产共有制不适用于无效婚姻的财产纠纷无效婚姻对子女问题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点:
(一)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二)无效婚姻的双方当事人仍应当承担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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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聘用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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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什么叫合同报价有效期?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叫合同报价有效期?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投标截止日期(此处应为投标截止时间,要求是精确时间)是您提交投标文件的最晩时间,此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再接收.《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招标人从发出招标文件到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2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是从投标截止时间开始算起多少天,一般招标文件有所规定,不能少于多少日历天.比如规定投标有效期为60天,则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响应的投标有效期应不少于60天,可以比60天多,不可以少于60天.这个60天是从开标时间(也就是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算起的.《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此投标有效期的作用在于保证您的投标实质性响应(投标报价及商务技术承诺等)从投标截止到中标再到合同签订完毕,始终保持有效,不因原材料浮动、市场环境、政策性因素等任何原因发生改变,您无权在投标有效期内修改投标(否则会被罚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也不能签订背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合同.所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就应该是评标、定标、中标、公示、商谈、签订合同的这一过程所需的理论最短时间,不仅仅限于评定标和公示期.而关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再退还也是基于上述规定的.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此次报价有效期应与投标在效期同意.
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鉴于其严厉的法律后果,不宜对无效婚姻规定过宽的范围。目前世界各国的立法趋势也是逐渐减少自始无效婚的种类,相应扩大可撤销婚姻的范围。这一趋势主要是基于对婚姻事实性的尊重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如果将大多数违法婚姻纳入无效婚姻的范围,作自始无效处理,虽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但不利于婚姻家庭的安定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男女双方的结合,不符合结婚的私益要件,并未危害社会和他人利益时,将撤销该婚姻的权利赋予相关当事人,这使法律更具人文关怀的精神,更符合婚姻关系作为基本民事关系的实质,也符合无效婚姻立法的国际潮流。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形,笔者认为,重婚和近亲婚,分别严重违背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和社会伦理道德,应属自始无效。但第3种和第4种情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主要涉及个人私益,不妨将之纳入可撤销的范畴。对这两种情形,双方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撤销,婚姻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
此外,对于可撤销婚姻,《婚姻法》仅列举了胁迫一种情形,而《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的婚姻不仅局限于受胁迫结婚,还包括欺骗婚、误解婚、虚假婚等,这些婚姻由于欠缺结婚合意这一法定要件,也应划归可撤销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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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无效合同,都有什么无效合同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什么叫做无效合同,都有什么无效合同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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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门头沟区聘用合同怎么撰写才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门头沟区聘用合同怎么撰写才有效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兹因甲方工作需要,决定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乙方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月。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责及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劳动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采取(月,周,日,定额)工资制,(月,周,日,定额)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保险方面)按照市人才交流中心规定。
  3。甲方支付乙方必需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聘期管理
  1。甲、乙双方执行_____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合同_____号》。
  2。聘用期间,乙方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由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3。聘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续聘合同另行签订。
  4。在聘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聘用关系,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根据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消岗位,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6。按照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关系的。
  
六、甲,乙双方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自谋职业
  
七、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合同终止不再续聘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按甲方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八、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由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上级政府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九、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按甲方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明确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乙方若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事项,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
一、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并经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聘用关系终止。
  十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人事部门、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签字、公章)__________
  甲方(人事部门签字、公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受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担保人签)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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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理解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鉴于其严厉的法律后果,不宜对无效婚姻规定过宽的范围。目前世界各国的立法趋势也是逐渐减少自始无效婚的种类,相应扩大可撤销婚姻的范围。这一趋势主要是基于对婚姻事实性的尊重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如果将大多数违法婚姻纳入无效婚姻的范围,作自始无效处理,虽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但不利于婚姻家庭的安定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男女双方的结合,不符合结婚的私益要件,并未危害社会和他人利益时,将撤销该婚姻的权利赋予相关当事人,这使法律更具人文关怀的精神,更符合婚姻关系作为基本民事关系的实质,也符合无效婚姻立法的国际潮流。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形,笔者认为,重婚和近亲婚,分别严重违背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和社会伦理道德,应属自始无效。但第3种和第4种情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主要涉及个人私益,不妨将之纳入可撤销的范畴。对这两种情形,双方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撤销,婚姻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
此外,对于可撤销婚姻,《婚姻法》仅列举了胁迫一种情形,而《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的婚姻不仅局限于受胁迫结婚,还包括欺骗婚、误解婚、虚假婚等,这些婚姻由于欠缺结婚合意这一法定要件,也应划归可撤销的范畴。
无效合同、合同无效与合同不生效之间的区别
[律师回复] 未生效合同是指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未生效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其欠缺的生效要件是否得以完备,如果欠缺的生效要件得以完备,该合同就生效,成为完全有效的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
它们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法律意义不同
未生效合同的效力有可能转换为完全有效,也有可能转换为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对合同效力进行补正,而无效合同属于自始、当然、确定无效的合同,其效力是不能补正的。
2、权利义务不同
未生效合同中仍存在双方约定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而无效合同由于被宣告无效,其内容对双方而言不具有约束力。
3、性质不同
须批准、登记的未生效合同是国家对合同事实所作的价值判断,若行为不具备相应条件,则不予以批准或者不予以登记。无效是国家对既有的合同性质的价值判断,换言之,无效合同是由于行为本身不具有适法的条件,所以国家是不允许合同得以履行的。
签订未生效合同和签订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一样吗
未生效合同本身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此项效果也可以溯及到合同订立伊始,在其实际性质上与无效合同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因此,对这两个合同的处理应适用合同法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也就是说,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违约方除了要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之外,还应承担责任,但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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