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劳动关系可多次仲裁。通常劳动争议仲裁为一裁终局制,然存在例外。
追索劳动报酬等特定金额争议及相关工作标准争议,仲裁裁决终局,用人单位不可诉,劳动者不服可15日内起诉。
2.除终局裁决外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15日内可向法院起诉,期满不诉则裁决书生效。
若对生效裁决不服,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救济,且再次仲裁需符合法定条件。
二、劳动关系多次仲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关系多次仲裁在特定情况下符合法律规定。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般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与“非一裁终局”并行制度。对于非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期满不起诉,裁决书才发生法律效力。在此过程中,不存在“多次仲裁”情况。
但“一裁终局”的案件,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等六种法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裁决被撤销,当事人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非再次申请仲裁。所以,通常不存在针对同一争议的多次仲裁。
三、劳动关系仲裁后再次申请仲裁会被受理吗
一般情况下,同一事项经仲裁作出裁决后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通常不予受理。依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仲裁机构不会重复处理已处理过的纠纷。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当事人有新的事实和理由,且该新情况与原仲裁事项可分开处理,比如在原仲裁之后出现了新的劳动争议事实,就新事实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可能受理。
另外,若原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当事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重新申请仲裁。所以劳动关系仲裁后再次申请仲裁是否受理,需看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及是否有新情况。
在探讨劳动关系是否可以多次仲裁时,我们了解到这在一定条件下是可行的。通常来说,只要是基于不同的事实或理由,劳动者就劳动关系问题再次申请仲裁,是有可能被受理的。比如,后续又出现了新的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争议点,像新发现用人单位隐藏的加班事实等。而且,每次仲裁都有其独立的审查程序和判断标准。如果您对劳动关系多次仲裁的具体情形、适用条件或者仲裁流程等还有疑问,别让这些问题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劳动关系仲裁中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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