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合同前未明确告知是否构成欺诈,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该未告知的信息对合同的订立及履行有重大影响,且对方因该信息的隐瞒而做出错误意思表示,可能构成欺诈。例如,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导致买方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欺诈。但如果该未告知的信息并非关键信息,不影响合同的主要目的和对方的决策,一般不构成欺诈。所以,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说签合同前未明确告知就一定是或不是欺诈,需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判断。
二、签合同未明确告知关键信息属欺诈行为吗
签合同未明确告知关键信息是否属欺诈行为,需具体分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若关键信息是影响合同订立、履行及对方主要权利义务的重要事实,而一方故意隐瞒不告知,目的是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签订合同,这就构成欺诈。
比如在房屋买卖中,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关键信息,买方基于不知情签订合同,卖方行为构成欺诈。但如果该信息并非关键,或者虽未告知但不影响对方真实意思表示,一般不认定为欺诈。受欺诈方若能证明欺诈事实,可依法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签合同未明确告知致损失应担何法律责任
签合同未明确告知致对方损失,可能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
若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未明确告知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构成缔约过失。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等,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一般为对方信赖利益损失,如为缔约支出的合理费用。
若在合同履行阶段,未明确告知属于违反合同附随义务,构成违约。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赔偿范围通常是对方的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具体责任需结合实际案情判定。
当探讨签合同前没有明确告知算欺诈吗这个问题时,我们要清楚欺诈的认定并非简单看告知与否。除了签合同前未明确告知这一情况外,如果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诱使对方做出错误意思表示,就可能构成欺诈。比如隐瞒合同标的物的重大瑕疵等。而且欺诈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受欺诈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你在签合同过程中是否遇到过类似未明确告知的情况呢?对于合同欺诈的具体认定、撤销流程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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