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债务顺序为:首先是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的报酬、公告费用等;其次是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部分;然后是所欠税款,依法纳税是企业的义务;最后是普通债务,按照法定程序在各债权人之间按比例清偿。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的,则按照比例分配。例如,公司清算时财产共100万,清算费用10万,职工工资等30万,税款20万,普通债务40万,那么先清偿10万清算费用,再清偿30万职工工资等,接着清偿20万税款,最后40万普通债务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债务承担有何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通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一般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额外责任。例如,股东认缴出资50万元并足额缴纳,若公司负债100万元,股东仅以50万元为限担责,不必用个人其他财产偿债。
但存在例外情况,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债务承担责任如何界定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只要按公司章程足额出资,就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额外责任。
若股东存在以下情形,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其一,出资不实,即股东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出资,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其二,抽逃出资,股东抽逃出资后,要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其三,法人人格否认,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我们探讨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债务顺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一般的清偿顺序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时,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等享有优先受偿权,若有剩余财产,才会依次偿还其他债务。而且,如果公司存在多个债权人,不同类型的债权在清偿顺序上也有严格规定。你是否在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相关事务时遇到过疑问呢?要是对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清偿的具体流程、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困惑,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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