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要求赔偿的离婚情形主要有:一方存在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此类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因家庭暴力导致身体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等属于物质损害赔偿范畴;而因对方过错行为给自己带来的精神痛苦,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主张赔偿需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一并提出,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赔偿数额及方式,以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对婚姻中无过错方的保护及对过错行为的惩戒。
二、不可要求赔偿的离婚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以下几种离婚情形通常不可要求赔偿:
1.双方均有过错:若夫妻双方都存在《民法典》规定的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任何一方都无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非法定过错:一方的轻微过错或非法律明确列举的过错行为,如偶尔的争吵、轻微的生活习惯差异等,另一方不能据此要求赔偿。
3.无损害后果:即使一方存在过错,但未对另一方造成实际的物质或精神损害,也无法获得赔偿。比如虽有出轨意图但未付诸行动,未给对方带来实质伤害。
三、哪些离婚情形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依据《民法典》规定,以下离婚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
2.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则是遗弃。
5.有其他重大过错:兜底条款,如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据此向过错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当探讨要求赔偿的离婚情形有哪些时,除了已了解的常见情形,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赔偿的具体金额确定上,法院会综合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以及无过错方所遭受的精神和物质损失等因素。另外,赔偿的支付方式也有多种,既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若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之前未被发现的符合赔偿情形的行为,在法定时效内,无过错方依然有权要求赔偿。如果您对离婚赔偿的金额计算、支付方式或者后续维权等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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