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要先明确对方的居住情况等,然后据此确定管辖法院。比如对方在外地有固定居住且满一年以上,就在该地法院起诉;若对方无固定居住等,可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同时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等相关证据材料,按法院要求办理立案等手续,开启离婚诉讼流程。
二、在外地诉讼离婚应向哪里法院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存在特殊情形: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需注意收集能证明管辖地的相关证据,以便顺利诉讼。
三、异地协议离婚需满足什么条件
异地协议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其次,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有一种特殊情况,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需注意,协议离婚有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离婚诉讼中,准确确定管辖法院至关重要。而除了上述提到的一般管辖原则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需留意。比如涉及军人的离婚诉讼,管辖法院可能会有不同规定。若一方为军人,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对于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更为复杂。你在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方面是否还有疑问呢?如果对于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等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