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规定明确。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六个月,约定不明则为两年。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行使权利,保证人免责。
2.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诉讼或仲裁,从判决或仲裁生效起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担责,从请求日起算,诉讼时效均为三年。
3.建议债权人及时关注保证期间,在期间内依法行使权利,避免保证人免责。对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也需留意,在时效内主张自己的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担保超期限后诉讼时效法律如何认定
担保超期限后,其诉讼时效认定需区分保证方式。
对于一般保证,若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也就不存在后续诉讼时效问题。若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从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责。若在保证期间请求了,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样是三年。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主张权利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担保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效如何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时效涉及除斥期间。一般情况下,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债权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这里的“一年”和“五年”均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一旦除斥期间届满,撤销权实体权利消灭,债权人便不能再以诉讼方式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所以,债权人若发现债务人存在危害债权的行为,应及时在法定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探讨担保的期限和诉讼时效有何规定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是否还需承担责任呢?一般情况下,若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限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会免除。另外,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对担保责任的影响也不容忽视。若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担保债务的诉讼时效通常也会相应变化。如果您对担保期限和诉讼时效的规定细节,以及上述这些拓展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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