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03
浏览10w+
黄俊儒律师
黄俊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825人
专家导读 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

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什么

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

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对于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轻微和一般事故,公安机关可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采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和调解,但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当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当事人可以持公安机关的调解书或者调解终结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公安机关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亦应当受理。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2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30****73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8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3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1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7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6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2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5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1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4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3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6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2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7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0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交通事故诉讼·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扬州188****917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4****716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7****338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受伤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交通事故受伤赔偿的范围包括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导致受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3浏览 2024-09-28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和受案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   按照《行政复议法》的具体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不服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    2.不服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3.不服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    4.不服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    5.认为的行为侵犯到自身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6.认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因此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    7.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没有依法办理,但自己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    9.没有依法履行当事人向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    10.经申请,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   11.其他认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465浏览
民事诉讼范围,法院受理的范围
10w+浏览2023-09-26
民事案件法院受案范围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法院主要受理以下案件:民法调整的人身和财产纠纷,商法调整的商事诉讼,劳动争议案件,以及法律规定需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非讼案件,如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交通事故受伤赔偿都涵盖哪些范围
交通事故损害补偿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医药费、手术费、检验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及餐饮补贴、营养费。若造成残疾,需赔偿残疾赔偿金、辅助设备费用、伤后被抚养人生活费、康复护理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
37浏览 2024-06-10
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范围是什么
10w+浏览2023-09-04
海事海商法院受案范围是什么?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的建筑物和设施的损害赔偿案件,船舶排放、泄漏有害物质或污水造成水域污染或他船及货物损害的赔偿案件,海上运输或海上、通海水域、港口作业过程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
10w+浏览
涉外专长
交通事故中住院伙食费是不是在赔偿范围内标准
交通事故住院期间伙食费能赔,参照当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因其在医院治疗期间支出的伙食费用超过平时在家的伙食费用,而由加害人就其合理的超出部分予以赔偿的费用。
13浏览 2024-10-27
消费者投诉受理范围和不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消费者投诉受理范围和不受理的范围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消费者投诉受理范围和不受理的范围是什么<br/>一些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往往只对产品的质量问题进行投诉,而放弃了许多受到侵害而应当提出索赔的权利,本文将告诉你哪些投诉是可以受理索赔的,哪些投诉又是不受理的。<br/>一、延时服务可以索赔<br/>一般消费者都知道,接受了一个部门或其他类似的服务,延时不付费时会被强行收取滞纳金。但如果先期付了费,却没有按时得到应得的服务,可以得到损失赔偿。<br/>对延时服务的索赔可分为两种:一是事后索赔;一是事中索赔。前者较易,但由于服务已过,可能造成消费者收集证据的困难;后者较难,但通常会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br/>二、耽误使用可以索赔<br/>买了不合格的产品,给消费者造成延误使用的损失,也常常被消费者所忽视。我国一些省市对消费者的这一权益给予了明确的认可,从而使消费者可以据此进行索赔。<br/>三、免费赠品也可索赔<br/>买一赠一之类的行为不是民法上纯粹的无偿赠予,而是一种有偿的要约行为。消费者按要求购物,实际上就与商家达成了“买一赠一”的合同, 这一合同成立后,商家便有义务提供赠品。这些赠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合格的产品,而不能欺骗消费者。<br/>四、精神损失可索赔。<br/>按照现有的惯例和法规,消费者在遭受侵权后,能得到的赔偿仅仅是依照商品与服务价格以及相关内容计算的经济损失。事实上,在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整个过程中,实际损失与经济损失并不是等值的,前者还包含着消费者为投诉所耗费的精力,甚至在交涉中还可能遭受到人格尊严的伤害,即精神损失。<br/>每当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时,广大消费者首先想到的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但是并非所有的投诉消协都予以受理,因为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各级消协不受理如下投诉:<br/>1.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br/>2.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br/>3.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而产生的纠纷;<br/>4.商品标明是处理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br/>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br/>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br/>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br/>8.、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br/>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320浏览
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
10w+浏览2023-09-02
人民法院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等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消费者投诉的范围和不受理的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些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往往只对产品的质量问题进行投诉,而放弃了许多受到侵害而应当提出索赔的权利,本文将告诉你哪些投诉是可以受理索赔的,哪些投诉又是不受理的。 一、延时服务可以索赔 一般消费者都知道,接受了一个部门或其他类似的服务,延时不付费时会被强行收取滞纳金。但如果先期付了费,却没有按时得到应得的服务,可以得到损失赔偿。 对延时服务的索赔可分为两种:一是事后索赔;一是事中索赔。前者较易,但由于服务已过,可能造成消费者收集证据的困难;后者较难,但通常会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二、耽误使用可以索赔 买了不合格的产品,给消费者造成延误使用的损失,也常常被消费者所忽视。我国一些省市对消费者的这一权益给予了明确的认可,从而使消费者可以据此进行索赔。 三、免费赠品也可索赔 买一赠一之类的行为不是民法上纯粹的无偿赠予,而是一种有偿的要约行为。消费者按要求购物,实际上就与商家达成了“买一赠一”的合同, 这一合同成立后,商家便有义务提供赠品。这些赠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合格的产品,而不能欺骗消费者。 四、精神损失可索赔。 按照现有的惯例和法规,消费者在遭受侵权后,能得到的赔偿仅仅是依照商品与服务价格以及相关内容计算的经济损失。事实上,在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整个过程中,实际损失与经济损失并不是等值的,前者还包含着消费者为投诉所耗费的精力,甚至在交涉中还可能遭受到人格尊严的伤害,即精神损失。 每当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时,广大消费者首先想到的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但是并非所有的投诉消协都予以受理,因为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各级消协不受理如下投诉: 1.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2.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3.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而产生的纠纷; 4.商品标明是处理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1.4k浏览
交通事故诉讼法院受理范围有哪些
10w+浏览2023-09-19
行政诉讼法院受案范围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诉讼法院受案范围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行政类
小姐妹要去对公安部门的不执法给行政复议,但是却被打回来了,行政复议不受案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申请复议范围<br/> <br/>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br/> <br/>(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br/> <br/>(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br/> <br/>(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br/> <br/>(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br/> <br/>(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br/> <br/>(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br/> <br/>(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br/> <br/>(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br/> <br/>(九)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br/> <br/> 第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服,不能依照本条例申请复议:<br/> <br/>(一)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br/> <br/>(二)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服的;<br/> <br/>(三)对民事纠纷的仲裁、调解或者处理不服的;<br/> <br/>(四)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服的。
18浏览
法院刑事申诉受理范围
10w+浏览2023-09-10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诉讼 > 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56****9437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34****352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1****561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