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中,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09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900人
专家导读 最佳时机要不断认真判断,不断与政府工作人员谈判,不断揣摩对方可以让步的底线。如果感觉对方的态度非常强硬,已经不再有回旋的余地了,就要及时建议委托人适可而止。准确判断自己手中有多少筹码。拆迁补偿在某种程度上是双方的博弈,既然是博弈就必须要有筹码,政府手里有权力和各种资源。
拆迁纠纷中,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是什么

无论什么问题,其解决都需要有个好的时机,时机不到急于解决不会有好的效果;时机到了没有把握住,耽误了解决问题的时机,对于问题解决同样不利,而且一旦错过可能时机就不会再来了。因此,如何帮助委托人把握好解决问题的时机,对于解决拆迁补偿纠纷,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如何把握时机呢?现在笔者根据自己的一些办案经验谈一下自己体会与看法。

第一,不断与政府工作人员谈判,不断揣摩对方可以让步的底线。如果感觉对方的态度非常强硬,已经不再有回旋的余地了,就要及时建议委托人适可而止。当然这种感觉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磨练,在此处非能用三言两语解说清楚。并且专业维权律师在这方面的经验越多,这种感觉就越敏感和准确。

第二,准确判断自己手中有多少筹码。拆迁补偿在某种程度上是双方的博弈,既然是博弈就必须要有筹码,政府手里有权力和各种资源,被拆迁户在专业维权律师的代理下也会寻找到自己的筹码。然而筹码不是一成不变的,等手里的筹码释放的差不多了,就应当考虑了结问题了。按照正常情况,在释放维权筹码的过程中,政府都会对补偿问题在不同程度上有所让步。当手里的筹码越来越少时,无论问题解决的怎样,无论是否心有不甘,抓住现在已经争取到的利益,才不至于等到自己手里没有任何筹码后导致不理想的结果。

第三,委托人与律师之间应当多沟通,多分析,要懂得适可而止,不要因为政府已做的让步就幻想政府会一直让步下去。人的欲望是无穷尽的,一着不慎就会演化成万丈深渊。因此,律师就是委托人理性的把关者,及时给委托人实事求是的建议,哪怕委托人会产生误会也要敢于进逆耳之言。

在笔者承办的多数案件中,委托人多数是能够听取律师意见的,并大都因抓住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而取得了较好的维权效果。而极少部分委托人因拘泥于自己的想法,不能从总体和全局上考虑问题而错过了最佳时机,费时费力,让原本已处于“黎明前的黑暗时间”案件反倒离光明遥遥无期起来。

一言以蔽之,拆迁维权的维权时机可以概括为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对于被拆迁人而言,既要做到努力争取谈判的筹码,又要做到知己知彼,遇到时机果断出手了结问题,只有如此方能用最低的成本换取最大的维权效果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7k字,预估阅读时间6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拆迁纠纷中,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44****81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5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8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2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8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8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2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7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0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4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0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8****67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0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8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7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土地征收·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淮安188****911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77****753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0****930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厂房拆迁机器设备评估估价问题
1、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一般情况下如果减速达到50%就可以直接认定为不可移动的附属物。如果企业的机器设备在搬迁时即便有减损,但是减损度很低,完全可以用货币补偿。2、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就是搬迁费的补偿,有的地方现在搬迁费一次性划定是不合规的,必须按照实际发生额度的搬迁费来确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厂房拆迁机器设备评估估价问题
10w+浏览2024-11-13
你好。我我是甘肃徽县大河乡人,我想找个徽县城的律师。最好是能委托的。应加宽路面。我家的房屋被拆。补偿了九万八千多。我得到了一万元。我哥得到四万元。委托人得到了四万多元。我怎样才能得到公平的补偿费呢???
[律师回复] 好律师网: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br/>(一)一方的婚前财产<br/>(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br/>(三)医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br/>(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br/>(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其中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之规定,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是指下列财产:<br/>(<br/>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不满10年的,为复员、转业军人个人所有。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产补助费,归复员军人本人所有。<br/>(<br/>2)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br/>(<br/>3)一方的人身保险金。因人身保险金具有补偿或者养老性,因而只能作为个人财产。另外其他的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金、生活困难补助费、各种非工资性补贴(如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洗理卫生费补贴、托儿补助费、计划生育费、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补贴等)、以及实行公费医疗改革的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医疗费。<br/>(<br/>4)一方的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保健食品待遇、解毒剂以及夏季冷饮费等。<br/>(<br/>5)与个人身份密切相关的财产,如奖状、奖杯、奖牌、奖品、荣誉证书、科研津贴,一方创作的手稿、文稿等,应为个人财产。<br/>(<br/>6)夫妻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396浏览
如何抓住拆迁维权过程中解决问题的最佳时间
10w+浏览2024-11-06
你好 我想咨询一些房屋拆迁纠纷 我们村里最近政府量平米准备拆迁 我家房屋已经确权到我名下 可是量平米是有个亲戚口头打电话给村干部说是房子是老房子 有纠纷就停止了拆迁 可是房子是我父亲从别人手里买来的 现在房屋空置无法拆迁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br/>(一)土地补偿费<br/>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br/>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br/>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br/>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br/>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br/>(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br/>  <br/>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br/>  <br/>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br/>  <br/>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br/>(三)安置补助费<br/>  <br/>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br/>  <br/>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br/>  <br/>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br/>(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398浏览
北京新机场征地拆迁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0w+浏览2024-11-26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拆迁纠纷中,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通180****6270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78****236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6****6630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