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廉租房政策

最新修订 |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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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办法第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待遇:具有市内6区城市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者宅基地的除外;符合市政府公布的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济南廉租房政策

廉租房政策因各地实际情况不一样,各地都有自己的相关政策,那么由济南市政府的相关部门制定的济南廉租房有哪些政策呢?在下面的文章中,律图小编就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请阅读了解。

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具有济南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家庭成员在市级(含市级,下同)以下单位就业或自主择业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及无房单身职工,经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认定且在济无住房的引进人才及其他情形的特殊群体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济南市规定,私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原有住房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认定为有住房。同时,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已享受43平方米拆迁保障政策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济南公租房的申请途径

1.申请政府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有工作单位的,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统一报单位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本开发区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工作单位初审汇总后,由单位统一报本开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3.申请本单位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直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济南公租房申请取消收入和户籍限制

根据济南市公租房保障标准正式发布,公租房申请的准入门槛降低,取消了收入和户籍的限制,这也是外来人员首次纳入济南市住房保障的范围。11月30日起,济南将启动公租房申请分配试点,17个项目6110套(间)房源将推出参与试点。在分配标准上,引进人才和家庭成员3人(含)以上或单亲家庭带1名异性子女的,配置二室户住房;家庭成员2人(含)以下和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单身人员,配置一室户住房;外来单身职工住房配置为多人合租,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申请期限

济南市规定,申请单位或申请家庭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限1次最长5年,期满符合条件的可续租。

以上就是济南市政府关于公租房的相关政策,通过对这些政策的阅读,可以更好地理解济南市政府关于公租房的态度,从而为获得公租房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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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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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廉租房有什么政策?
[律师回复] 武汉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扩大廉租住房配房租赁保障范围的通告》,其中城镇低收入无房家庭首次被纳入廉租住房配房保障范围;同时,今年该市安排的7500套廉租房已开始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12月5日。此前武汉廉租房配房租赁只针对城镇低保无房家庭,而城镇低收入无房家庭只能享受租金补贴。11月2日,武汉市政府关于《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修订意见决定,2009年廉租住房配房租赁保障对象由城镇低保无房家庭扩展至城镇低收入无房家庭。武汉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昨日发布通告规定,申请廉租房配房租赁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满足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400元以下(含); 3、家庭现无房(无自有产权房并未承租公有住房)。满足申请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准备住房保障申请书、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无房证明材料、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须出具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需申请廉租房配房租赁的家庭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申请,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12月5日。此次7500套廉租房分布地如下:江岸区:东勤佳苑、晟蓝;江汉区:君安花园、香缇美景、颐和家园;硚口区:紫润明园、古田帝园、汉口城市广场(部分供江岸、江汉区);汉阳区:桥机嘉园、十里和府、龙江庭院、锦华华庭、黄金口岸、赛博园;武昌区:堤东花园;青山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洪山区:军威苑(部分供武昌区)、东方雅园(部分供青山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武汉市政府力争在3年内使全市4万户符合廉租房政策的困难家庭住上廉租房,实现“应保尽保”,扩大廉租房配房租赁保障范围正是推进该项事业积极政策之一。“不过目前仍会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未来随着廉租房集中建设推进,会有更多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廉租房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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