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罪无罪辩护词范文

最新修订 | 2024-07-06
浏览10w+
余雷律师
余雷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何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现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有关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望法庭参考采纳:本律师认为,《起诉书》对被告人何某贩卖毒品罪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ArticleTitle}

一般律师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辩护都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的,也就是说从案情分析,然后才能确定辩护方向是罪轻辩护还是无罪辩护。这也就说明每一个案件都是可能进行无罪辩护的。今天,律图小编带来贩毒罪无罪辩护词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贩毒罪无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 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现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有关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望法庭参考采纳:

本律师认为,《起诉书》对被告人 贩卖毒品罪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理由如下:


综上,本案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合理怀疑无法排除,认定被告人何某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关键事实笼统不清,定罪证据严重不足,根据证据必须 “确实充分”的刑事证据要求及“疑罪从无”的刑事司法原则,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何某无罪,维护被告人何某的合法权益,免无辜之人含冤!

以上辩护意见,望法庭合理采纳。谢谢!

此致

敬礼

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时间:

阅读完上文后相信大家都清楚贩毒罪无罪辩护词都有哪些内容了吧,很多时候一个好的刑事辩护律师更能够充分的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利益,甚至能够使其无罪释放。如果你需要这样的律师的话,可以通过我们律图网站进行委托资深的刑辩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2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贩毒罪无罪辩护词范文
一键咨询
  • 146****43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3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6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2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7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2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4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7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7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8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1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2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7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5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2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毒品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徐州178****554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8****972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2****352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我的一个室友,她最近在天津涉嫌贩卖毒品让查了,法院没有判决完快,要二审了,不知道辩护词应该怎么写,问一下贩毒二审辩护词,辩护词的范文格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审判长、审判员<b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br/>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br/>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理由如下:<b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  综上所述<br/>  我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条第____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br/>  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br/>  辩护人:_________<br/>  年     月     日<br/>  这是一份比较完整的刑事辩护词的格式,各位要是有需要的话,可以在写辩护词的时候适当进行参考。一份好的辩护词能够帮助犯罪嫌疑人减轻处罚,甚至还能无罪释放。所以,最好是请专业律师来进行刑事辩护,起草相关辩护词。
383浏览
贩毒辩护词
10w+浏览2024-10-03
您好,我们家亲戚现在在外面有了重大立功表现,亲戚在犯了贪污受贿罪了之后,想要利用自己的立功表现去申请减刑,重大立功辩护词贩毒的辩护词范文应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一、立功辩护词范文<br/>审判长、审判员:<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接受马某(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贩卖毒品(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马某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br/>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br/>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理由如下:<br/>1、焦点:社会危害性<br/>《全国法院座谈会纪要》指出:“毒品数量只是依法惩处毒品犯罪的一个重要情节而不是全部情节。因此,执行量刑的数量标准不能简单化确定刑罚必须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主观恶性等多种因素。”<br/>控方一直强调贩卖毒品数量巨大,由于被告系初犯,主观恶性小,又坦白的交代了其犯罪事实,又无前科劣迹,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悔罪并且被告只是将毒品贩卖给一个人,这种社会危害性较小,不能只将毒品的数量问题作为判断罪行的唯一标准。<br/>2、焦点:坦白、立功表现<br/>从侦查卷中可以看出在第一次公安讯问中就全部交待犯罪事实,并且提供了本案中周洪的活动规律和联系方式,这是本案中的重要环节,在今天庭审过程,他一直如实交待案情,积极配合审判工作,并对自己犯罪行为表现出极大的悔恨,有明显的悔罪表现,也希望法庭从轻或减轻处罚,给予其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并认罪伏法,如果有机会其定会认真改造,报效社会。<br/>3、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的供述犯罪事实,并且在今天的庭审中也实事求是地供述了犯罪经过,认罪态度较好,有明显的悔改之诚意,已经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刑律,给社会造成了危害,表示愿意痛改前非,相信他一定能够吸取这次犯罪的教训,重新做人,并且被告人赵善清系初次偶然犯罪,以前从未有过任何违法犯罪记录。<br/>综上所述,本着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为了给被告人马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有利于其教育改造,诚请法庭在对被告人马某量刑时,综合全案以及被告人马某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等,给予被告人马某从轻处罚。<br/>年月日。
337浏览
辩护词贩毒
10w+浏览2024-02-21
我堂妹为了养活整个家庭,就参与贩卖毒品了,数量有不少了,现在警察给盯上了,还需要去找律师,下一步是要考虑做辩护的,那毒品免死辩护词什么范文呢?
[律师回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br/>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某及其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们查阅了案卷并多次会见王某,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br/>鉴于被告人已经认罪认罚并签署了具结书,在尊重其本人意见的前提下,我们的主要辩护意见是:<br/> <br/>一、被告人王某一贯表现良好,无犯罪记录和犯罪前科,本次犯罪实属初犯,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br/> 王某是家里的独生子,从出生、上学,到走向社会谋职生活,一直接受好的教育,且表现良好。结婚后,与妻子感情深厚,孝敬父母。此次犯下严重错误,一是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结交了不好的朋友;二是没有严格要求自己,染上了吸食毒品的坏毛病等因素所致。在关押半年多的时间里,经教育反省,已深刻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表示一定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为此请法庭考量王某的一贯表现、认罪态度、犯罪起因、初犯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br/> <br/>二、被告人王某犯罪的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小,毒品扩散的范围小,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br/>王某的毒品仅限于自己的朋友,有特定的对象,并没有向大的范围扩散,没有以此为业,没有截留,没有牟利,王某有吸食毒品的毛病。他之所以这样做的主要目的,一是为了朋友、仗义,二是为了吸食毒品。<br/>另外,检方指控王某将毒品“卖给”孙某、陈某。我们认为,用“卖给”一词,不如用“代买”或“代购”更为精准一些,因为,是孙某主动联系王某买毒,而不是王某联系的孙某。虽二字之差,反映的却是主观恶性上的差异,和社会危害性的不同。为此请法庭注意这一情节。<br/> <br/>三、关于毒品数量问题,“约1克”“约2克”不是一个精准的毒品计量单位,应当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确认毒品的数量,对王某从轻处罚。<br/>王某一案,并没有抓获现行,起获毒品,主要靠口供等言词证据。这首先说明被告人如实供述,坦白交代的认罪态度,但又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精准的确认毒品的数量 。<br/>对此,我们认为,“约1克”“约2克”不是一个精准的毒品计量单位。因此,本案在定罪和量刑上,请法庭持谨慎的态度,应当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确认毒品的数量,对王某从轻处罚!<br/> <br/>四、被告人王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配合侦查机关侦破本案,并表示积极缴纳罚金,悔罪态度好。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br/>王某在案发后主动、积极、彻底、如实地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悔罪态度好,自愿认罪认罚,说明王某已经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有强烈的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三款和“两高”“三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等规定,对王某应当从轻处罚,从宽处理。<br/>王某,原本是一个老实本分,顾家过日子的青年,今天却站在被告人席上,既叫人同情怜悯,又叫人气愤不已,他现在已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危害性,愿意接受刑法的处罚,并愿意交纳罚金。请法庭综合考量。<br/> <br/>五、对被告人王某的量刑意见。<br/>刑罚的目的是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进行教育挽救。王某现已认罪认罚,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请法庭给他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以体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让其早日回归社会,报效社会和家人。<br/>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量刑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辩护人认为应当对被告人王某从轻处罚,建议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br/> 以上辩护意见,请法庭重视并采纳。
438浏览
刑事辩护词范文 贩毒
10w+浏览2024-10-05
你好,我一个朋友想收养孩子应为贩毒,我想问问刑事辩护词范文 贩毒是什么,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br/>一、起诉书指控2015年3月7日何某贩卖给张某200克甲基苯丙胺证据不足<br/>起诉书指控2015年3月7日何某贩卖200克毒品给张某,该指控没有何某收取毒资的证据,没有何某加价贩卖的证据,也没有查获的毒品,更没有对毒品的鉴定与称重,仅以张某、师某的口供认定何某在2015年3月7日贩卖给张某200克毒品不符合刑事证据规则。<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被告人供述只是一类普通的证据,并非刑事诉讼证据种类中最为关键和重要的证据,因此,被告人供述在证明案件事实中的运用必须依附于其他证据的综合运用。<br/>本案中,第一起对何某的指控只有被告人的供述,且张某的供述、师某的供述之间有矛盾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br/>张某的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br/>1.张某的供述属于孤证,且张某属于同案犯,在没有其他证据的印证下,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br/>2. 2015年3月13日张某在讯问笔录中供述:2015年1月份向何某购买冰毒,在一电厂的农行给何某账户打的钱,但是,检方并没有在何某的账户发现张某给何某汇款的证据。张某明确表明是给何某农行卡6228270129902093377卡号汇13000元,但是何某的农行卡并没有收款13000元的记录。<br/>3.张某的供述与师某的供述相矛盾。师某在2015年3月13日交代,其在2015年3月的5、6日的下午给何某汇款13000元。<br/>事实上,何某的农行卡在2015年3月份没有收款13000元的记录。<br/>首先,要买毒品的时间不一致。张某在供述中交代的给何某汇款的时间与师某给何某汇款的明显时间不一致。张某供述第一次购买时2015年1月份,而师某供述的时间是2015年的3月5、6日。 <br/>其次,张某供述,每次都是他与何某联系,师某没有联系过也没有见过;而师某交代其每次汇款前都与何某联系。但是检方没有张某或师某与何某通话或短信记录。<br/>师某本人没有与何某有直接接触,其替张某汇款,接受快递的行为是在张某的安排下进行,其言辞证据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其他客观证据的印证下,不能采纳。<br/>综上,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2015年3月7日何某贩卖200克毒品给张某,既没有张某,师某与何某的通话或短信记录,也没有何某的收款13000元的依据,更没有何某加价贩卖的证据。没有查获的毒品,更没有对毒品的鉴定与称重。侦查机关在2015年6月9日的“毒品检查视频说明”以及2015年7月27日的“情况说明”中也只表明778560793699快递内发现“疑似冰毒”;张某交代该“毒品”被其冲入马桶;也就是说所为的“毒品”认定既没有鉴定,张某也没有吸食过,不能因此就推定为“毒品”。<br/>即使何某帮张某代购毒品,证明何某是否牟利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公诉机关承担,举证不能的应当依法认定行为人不具有牟利的行为。公诉方没有证据证明何某牟利,何某的行为也只能属于非法持有。<br/>值得注意的是,非法持有毒品罪通常被视为一种状态犯,一般情况下,只有对被告人实际持有的毒品才能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本案中,张某购买的200克冰毒去向不明,属于已经灭失的毒品,不应计入张某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相应,对被告人何某也不应当定罪。<br/>辩护人认为,对于没有查获毒品实物的既往犯罪事实的认定,只有依法取得被告人何某的口供与同案被告人供述及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且不存在合理怀疑是,才可以依法认定。对毒品犯罪的严打不能放松对犯罪事实认定的证据要求,在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对被告人处罚时,要严格执行证据裁判原则,严格把握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br/>二、起诉书认定2015年3月12日何某贩卖给张某49<br/>4.5克甲基苯丙胺定性错误,何某的行为应当定性为非法持有毒品罪。<br/>本案中,何某不是毒品交易直接当事人,其为张某代购用于吸食的毒品,没有从重牟利的,不能认定为贩卖毒品。<br/>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大连会议纪要)中明确指出: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代买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数量最低标准,对托购者、代购者均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该规定表明,即便是为吸毒者向贩毒者代购毒品的,只要不是以从中加价牟利为目的,都不能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如需定罪处罚的,也只能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br/>本案中张晓杨杰购买毒品用于自我吸食,何某为其代购毒品,其应当与张某构成非法持有毒品共犯。<br/>何某收取张某汇款18000元后就转款给何秀川17000元;由于何秀川说当时没有毒品,何某要求其返还所汇钱款,何秀川赌博花去2100元,返给何某14900元。 2015年3月10何某又汇款给何秀川15800元,因此何某将18000元扣除汇款手续费后全部将18000元给了何秀川。<br/>张某给何某的2000元钱属于何某借张某的钱。<br/>1.何某的行为不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张某属于吸食毒品人员,在案证据证实何某知道张某属于吸毒人员,何某不具备按照贩卖毒品罪共犯论处的条件。<br/>2. 何某的行为不构成贩卖毒品罪。现有证据表明,何某为张某代购毒品并没有从中牟利,不属于变相加价贩卖毒品的行为。<br/>3. 何某为张某代购毒品的价格没有明显超出当地毒品交易价格,涉案毒品的交易冰毒最低为每克50或60元,张某交付的18000元并不够支付494克冰毒毒品费用,这也间接显示何某无加价贩卖的情形。<br/>4. 何某的行为符合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要件。何某不以牟利为目的,认为张某购买毒品是为了吸食,所代购的毒品数量超过刑法346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符合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条件。<br/>公诉机关将侯秀川赌博没有返还的2100元,以及何某借张某的2000元钱,还有汇款的手续费都算作何某获利4200元是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的。<br/>综上,何某在第二起案件中,为他人代购用于吸食的毒品,没有证据证实其有加价贩卖的行为,不能认定其构成贩卖毒品犯罪。<br/>三、量刑建议<br/>被告人何某没有前科,系初犯,在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应予以从轻处罚;其交代何秀川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立功。<br/>何某本身没有毒品,其是在张某的主动要求下,替其代购毒品,与主动给其买毒品是由本质区别的。何某的行为属于代购,而非毒品提供者。本案涉案毒品全部查获,毒品没有流向社会,没有造成重大社会危害,希望法院在量刑时考虑以上情节。以上就是关于刑事辩护词范文 贩毒怎么办 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79浏览
吸毒贩毒辩护词
10w+浏览2024-10-19
您好,我哥哥和他的朋友现在在外面容留别人吸毒,哥哥被被人给抓到了,哥哥容留了别人吸毒了之后,现在需要去做容留吸毒的辩护词,容留吸毒辩护词的范文是什么
[律师回复]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车某某的父亲车某先生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车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的辩护人。接受指派后,本辩护人及时会见了车某某,听取了其对案件事实的陈述。本辩护人认为,车某某并不构成盗窃罪,不符合逮捕的条件,请求对车某某不予批准逮捕。具体理由如下:<br/>  <br/>一、据车某某本人陈述,其是因为准备和朋友合作开送水店,需要购买一辆电动三轮车作为送水工具,故购买了涉案车辆。该车辆是其花800元人民币向路人购买的,并非是其盗窃得来。辩护人认为,虽然公安机关在查扣该车辆时发现车上有开锁工具,但并不能据此就推定车某某盗窃了该车辆。如果要证明车某某盗窃该车辆,尚需要比如作案现场的监控录相、看见其作案的证人证言或者在作案现场有提取到其指纹等其他证据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方可。否则,根据无罪推定的刑法基本原则,仅能推定其不构成犯罪。<br/>  <br/>二、涉案车辆已较为陈旧,价值不大。据车某某陈述,该品牌车辆即使是购买新车,也仅需两千元左右,故远不可能达到三千元的追诉标准。虽然车某某曾因涉嫌盗窃被拘留十五日,但仍然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不能对其适用一千五百元的追诉标准。<br/>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根据目前的证据情况来看,并不能证明车某某实施了盗窃行为并达到应予进行刑事追诉的标准。所以,辩护人恳请贵院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相关证明标准进行审查,慎用逮捕措施,对车某某不予批准逮捕为盼。谢谢!
397浏览
贩毒罪辩护词
10w+浏览2024-10-08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毒品辩护 > 贩毒罪无罪辩护词范文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77****609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52****603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633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