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依据《民法典》,以下情形订立的合同属效力待定合同:
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
二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获追认前,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向员工支付2倍赔偿金。具体情形如下:
1.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合法。例如,辞退员工时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且不属于可立即解除的法定情形。
2.辞退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如员工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像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单位却以这些理由辞退。
3.辞退行为违反特殊保护规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或员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法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单位仍辞退员工。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给员工降薪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所以经员工同意降薪是合法的。此外,还有以下法定情形可降薪:
1.依据规章制度:单位有完善、合法的薪酬管理制度,且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在特定情形下可降薪,如员工绩效考核不达标,单位可按制度降薪。
2.客观情况变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依法降薪。例如企业因经营困难、市场环境变化等。
3.员工不胜任工作: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可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降薪。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时,除了文中提到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等常见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比如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在未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的情况下,合同效力待定。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若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也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你是否对这些特殊的效力待定合同情形存在疑问呢?若还有其他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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