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伤认定书下来后病情改变怎么办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病情改变,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若病情加重,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复查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若对其鉴定结论不服,还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若病情好转,同样可以通过上述复查鉴定程序,重新确定劳动能力等级,相应的工伤待遇也可能会根据新的鉴定结果进行调整。
二、工伤认定书会不认定工伤吗
工伤认定书可能会作出不认定工伤的结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需符合法定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况,一般会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等,可视同工伤。 但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若不符合上述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情形,就会在工伤认定书中作出不认定工伤的决定。若职工或用人单位对该结论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工伤认定书一个月未下来怎么办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事实清楚的,15日内作出决定。一个月未下来属正常情况,可耐心等待。 若超过法定期限仍未作出,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联系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询问认定进展与未按时作出的原因。二是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以备后续可能需要。三是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存在不作为情况,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病情改变是不少工伤职工会面临的情况。病情改变可能会影响后续的工伤待遇,比如伤残等级可能需要重新评定,相应的赔偿金额也会随之调整。还可能涉及到后续的治疗方案变更以及停工留薪期的确定等问题。面对这些复杂情况,你是否感到迷茫?如果对工伤认定书下来后病情改变该如何应对,像新的治疗费用谁来承担、伤残等级重新评定的流程等还有疑问,不要慌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理清思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