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经济补偿金包括哪些部分组成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其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确定,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计时工资是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计件工资是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奖金是支付给劳动者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如生产奖、节约奖等。津贴和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经济补偿金怎么申报
经济补偿金申报通常涉及税务申报。若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等),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申报流程一般如下:先确定经济补偿金金额及是否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若需纳税,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操作,选择“综合所得申报”,点击“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录入相关信息,如收入额等,系统会自动计算应纳税额,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最后完成税款缴纳。
三、经济补偿金公司按实发工资吗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通常是按照劳动者应发工资而非实发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应发工资是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包含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而实发工资是在应发工资基础上扣除了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后的金额。所以,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以应发工资来核算,这样才能更准确反映劳动者的实际劳动收入水平。
经济补偿金的组成部分涵盖多个方面。一般来说,它包含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年限也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的重要依据,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外,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你对经济补偿金的组成部分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呢?若有困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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