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过了追诉期不会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必须追诉的,经其核准可以不受追诉时效限制。另外,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刑事案件过了追诉期那该怎么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追诉时效是依据犯罪法定最高刑确定的,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为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所以,刑事案件过了追诉期通常不能定罪。不过,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刑事案件过三个月后能否诉讼
刑事案件不存在“诉讼”的说法,对应的是“追诉”。刑事案件过三个月后一般能追诉。 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等。三个月通常远未达到各类犯罪的追诉时效。 不过,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当探讨刑事案件过了追诉期是否还会被立案时,要知道一般情况下,过了追诉期不会再立案。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你对刑事案件追诉期还有其他疑问吗?若对追诉期的适用、特殊情况的判定等存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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