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意义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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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歆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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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通过并购重组,有利于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竞争力。我国的资本市场将为我国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顺利实现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发挥积极作用。目前,上市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兼并、收购等商业行为进行强强联合,实现大的产业整合的趋势已经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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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意义是什么

1、目前我国经济处于一个全球化下的转轨中的新兴市场经济,这一历史时期的特色决定了并购重组在我国有着巨大的意义和价值。在市场上,投资人通过发现被低估价值的企业并进行收购以及诸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进行主营业务调整,都会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改善产业结构。

2、通过并购重组,有利于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竞争力。我国的资本市场将为我国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顺利实现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发挥积极作用。目前,上市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兼并、收购等商业行为进行强强联合,实现大的产业整合的趋势已经初步显现。

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能够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先进生产力;通过并购重组,可以发展控制权市场、改善公司法人治理。鉴于并购重组对国民经济和证券市场的巨大意义,证监会将努力推动这一市场的发展。

二、上市公司为何并购重组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推动切实可行的办法来积极鼓励外资进入我国资本市场,并在积极着手制定外商收购境内上市公司股权的工作程序和有关的信息披露规则。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收购重组上市公司将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将进一步提升我国上市公司质量。

在证券市场里,一个公司IPO上市后,或迟或早都会面临着对存量资产通过并购重组来进行第二次资源优化配置的需要,并购重组是证券市场里最能体现其市场效率和最具有创新活力的一环。目前全球范围内每年公司并购重组市场交易额高达三万多亿美元,涉及交易数目达三万次之多。如此巨大的市场、如此频繁的交易,凸现了并购重组的重要性。

在过去的30年里,世界各国经济和金融学家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其核心问题之一就是并购重组的意义,即并购重组是否能够为上市公司创造价值?对这一问题的回答直接影响监管和立法的价值取向。对这一问题争论很多,国内学者也开始在作研究。目前我国经济处于一个经济全球化下的转轨中的新兴市场经济,这一历史时期的特色决定了并购重组在我国有着巨大的意义和价值,具体说来:

1、我国经济仍处于转轨时期,属于新兴市场国家。与诸多成熟市场相比,转轨中的新兴市场国家里,公司在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长期稳定经营、严谨的财务管理、长期性的研发力量、产品的更新换代、持续增长等方面,往往不够理想。公司上市后,经营出现过失或者需要战略性调整,借助并购重组来调整产权和产业结构的空间很大。因此,在我国市场上,投资人通过发现被低估价值的企业并进行收购以及诸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进行主营业务调整,这些都会起到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改善我国产业的结构的作用。新兴市场中,如果经济搞得好,增长速度会比较快,上市公司能分享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

2、随着我国加入WTO、日益融入世界经济,全球经济的结构性大调整和产业转移将导致我国现有的经济模式和产业结构产生重大的变革。现阶段的全球经济与二、三十年相比,很不一样,一方面经济高速增长,另一方面高新技术飞速发展,这势必造成经济的结构调整,也就意味着有一批行业、一批企业会衰落下去,而另一批行业、企业会兴旺起来。通过并购重组,我国的资本市场将为我国更好的融入国际经济,顺利实现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上市公司的定义】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条【特别事项的通过】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就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意义,并购重组,意味着新企业、新体制的诞生,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降低企业失败带来的损失。这在国内,以至于整个国际,并购重组上市公司越趋普遍,这正是经济发展的体现。而且,并购重组能充分发挥资源合理配置,改善公司运营体系,对国家经济来说,具有重大意义。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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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10w+浏览2024-11-11
上市公司如何并购重组?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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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并购重组是两个以上公司合并、组建新公司或相互参股。它往往同广义的兼并和收购是同一意义,它泛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
13浏览 2025-01-07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br/>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br/>(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br/>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br/>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为保证审核人员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br/>(二)、审核程序<br/>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br/>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按照《重组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br/>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上市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br/>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重组办法》第2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br/>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br/>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br/>二、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br/>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br/>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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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10w+浏览2024-10-26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程序
1、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2、审核程序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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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指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其它企业部分或全部的股份从而取得对这家企业控制权,并对企业进行重新整合的产权交易行为。随着新的资产注入以及重新整合结构对该股票是利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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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浏览 2025-02-05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 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为保证审核人员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 (二)、审核程序 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按照《重组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上市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 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重组办法》第2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 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二、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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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组并购流程
10w+浏览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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