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最新修订 | 2024-07-07
浏览10w+
朱峰律师
朱峰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791人
专家导读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现代社会,出行变得越来越方便,马路上的人越来越多,交通工具也越来越多,但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常见,当我们遇上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人员发生伤残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赔偿金额又是如何判定的呢?请跟着律图小编一起来看一下。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一)一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2、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7、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二)二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3)双眼盲目5级;

(4)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5)全面部瘢痕形成。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7、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3)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三)三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3)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4)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5)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6)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

(3)双眼盲目4级以上;

(4)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5)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

(6)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2)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2)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8、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9、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失功能50%以上。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四)四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

(3)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4)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1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级以上;

(3)双眼盲目3级以上;

(4)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5)双耳极度听觉障碍;

(6)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7)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8)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2)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2)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7、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完全缺失或严重畸形。

8、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闭锁。

9、肢体损伤致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10、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2%以上。

(五)五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3)严重失用或失认症;

(4)单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5)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6)单瘫(肌力2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重畸形且视力接近正常;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1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2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

(4)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

(5) 舌肌完全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

(6)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9)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0)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1)外鼻部完全缺损(或严重畸形);

(12)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3、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影响呼吸功能。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2)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2)膀胱切除;

(3)尿道闭锁;

(4)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8、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严重狭窄,功能严重障碍。

10、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

(六)六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

(3)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

(4)单瘫(肌力3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1级;

(4)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5)颞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

(6)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

(7)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0%以上;

(9)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75%以上。

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4、颈部损伤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5、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6、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2)子宫全切。

7、会阴部损伤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8、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功能障碍。

9、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70%以上;

(2)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6%以上。

(七)七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

(3)中度失用或中度失认症;

(4)严重构音障碍;

(5)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4级);

(6)单瘫(肌力4级);

(7)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觉缺失。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3)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重度张口受限;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

(5)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6)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7)外鼻部大部份缺损(或畸形);

(8)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4平方厘米以上;

(9)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

(10)头皮无毛发75%以上。

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4、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75%以上。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

6、腹部损伤致双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2)女性骨盆严重畸形,产道破坏;

(3)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8、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体部份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功能障碍。

9、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2)双手感觉完全缺失;

(3)双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

(4)一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5)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6)一肢丧失功能75%以上。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8%以上。

(八)八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中度失读伴失写症;

(3)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4)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4级以上;

(2)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3)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

(4)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5)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6)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7)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平方厘米以上;

(8)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

(9)头皮无毛发50%以上;

(10)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32立方厘米以上。

3、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4、颈部损伤致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12肋以上骨折。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脾切除;

3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2)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3)尿道严重狭窄。

8、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严重影响功能。

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10、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75%以上;

(3)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4)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5)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6)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九)九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3)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

(4)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6)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3)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

(5)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

(6)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

(7)舌尖缺失(或畸形);

(8)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

(9)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

(10)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11)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

(12)面部细小瘫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30平方厘米以上;

(13)头皮无毛发25%以上;

(14)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16立方厘米以上。

3、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2)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4、颈部损伤致:

(1)严重声音嘶哑;

(2)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3)肺叶切除;

(4)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2)胆囊切除;

(3)脾部份切除;

(4)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2)骨盆严重畸形愈合;

(3)尿道狭窄;

(4)膀胱部分切除;

(5)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6)子宫部份切除;

(7)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8、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

(2)阴囊损伤,瘢痕形成75%以上。

9、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

(4)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足足弓构破坏;

(6)双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2%以上。

(十)十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6)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7)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8)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9)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10)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低视力1级;

(2)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3)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4)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5)眼内异物存留

(6)外伤性白内障;

(7)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8)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9)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10)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11)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12)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13)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14)鼻尖缺失(或畸形);

(15)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16)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平方厘米以上;

(17)头皮无毛发40平方厘米以上;

(18)骨缺损4平方厘米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骨缺损6平方厘米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19)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3、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3)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4、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3)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3)肺破裂修补;

(4)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2)胆囊破裂修补;

(3)肠系膜损伤修补;

(4)脾破裂修补;

(5)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6)膈肌破裂修补。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2)骨盆畸形愈合;

(3)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4)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5)子宫破裂修补;

(6)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7)膀胱破裂修补;

(8)尿道轻度狭窄;

(9)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8、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3)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4)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5)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10、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4)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6)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11、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二、全国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计算方式:

(一)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注:伤残赔偿系数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二)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及赔偿金额的相关知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每个城市都有到特定的机构进行,鉴定结果也可以作为索赔的重要依据,如果你还想了解其他伤残评定及赔偿金额的问题可以找律图伊春律师咨询。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w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0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7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0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3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0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7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3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7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0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3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0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7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3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1****86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6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3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6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7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8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2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3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4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6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6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3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6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7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8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2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3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4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交通事故类鉴定·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徐州188****998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8****461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5****648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8****998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8****461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5****648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8****998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8****461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5****648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道路交通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了依据。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程序是怎样的
1.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2.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3.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
7浏览 2025-01-24
道路交通伤残评定标准废止了吗
道路交通伤残评定标准没有废止,而且在短时间之内也不可能会废止的,只会根据医学技术的进步相应的对伤残评定标准进行调整而已。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需要等到病情相对稳定之后,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伤残鉴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赔偿标准是: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4浏览 2025-02-10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怎么伤残评定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怎么伤残评定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一般是如何的?
伤残评定应当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评定依据的,评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结合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为辅,综合评定。应当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应当实事求是地评定。
49浏览 2024-10-01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如何伤残评定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如何伤残评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一般是如何的
1、伤残评定应当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评定依据的,评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结合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为辅,综合评定。 2、应当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应当实事求是地评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17浏览 2024-09-17
道路交通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说,如果在交通事故之中造成人体伤残的话,达到伤残鉴定标准才能够进行达到伤残。然后再由肇事者根据伤残赔偿标准的金额来对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赔偿。具体金额需要双方来进行商议。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类鉴定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泰州177****567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56****380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8****137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77****567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56****380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8****137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77****567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56****380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8****137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

请向右滑动验证
法律风险自测隐私保护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