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防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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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分为4级,各级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3、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图纸会审,掌握工程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技术要求,并编制防水工程的施工方案。对进场的防水材料应按GB50208-2002规范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屋面防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物的防水工程关乎建筑物的使用寿命,用户的居住体验等,是建筑物是否合同的一项重要指标。而屋面又是接触雨水最多的部分,对于其防水工程监理也有一套标准。那么,屋面防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什么呢?

屋面防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的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屋面防水工程基层处理、刚性及柔性防水层的施工监理

(一)刚性防水屋面

1、施工工序流程

刚性防水屋面一般设计为结构层(现浇或预制钢筋砼板)、隔离层(水泥砂浆找平层)、保温层、铺设钢筋网片、浇筑细石砼防水层、细石砼防水层的养护工作、分格缝嵌油膏。

预制板钢筋砼防水屋面,在浇筑隔离层前应检查预制板的清理情况,灌缝前应要求施工单位浇水充分湿润,如板缝较宽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板缝间适当布置一些分布钢筋;由屋内伸出屋面以外的水管必须在防水层施工前施工结束,监理控制的重点:

(1) 为预制板缝灌缝前的检查,在事先的质量检验计划中应设置为停工待检点(即H点);

(2) 保温板铺设后的检查应设置为停工待检点(即H点);

(3) 分格缝处钢筋网片必须断开;

(4) 一个分格缝内砼必须一次浇筑完成,不充许留置施工缝;

(5) 细石砼防水层的养护工作。

(6) 分格缝及分络缝两边20厘米以内水泥浮浆、残余物和杂物在嵌油膏前必须清理干净,嵌油膏前混凝土表面应先均匀涂刷冷底子油,凡已刷冷底子油的分格缝都应于当天灌嵌结束,不得隔天灌嵌。雾天、混凝土表面有冰冻或有霜露时不得进行作业施工。

(7) 檐口、泛水、分格缝和处理的好坏也是保证屋面不渗水的关缝,监理应按规范要求认真进行检查。

2、控制因素及目标值

灌缝工作中,预制板缝间可能有的杂物清理及灌缝前浇水湿润为该影响该工序的主要因素,板缝清理应干净无砂浆;灌缝前充分浇水湿润24小时。

3、控制措施

(1) 灌缝前板缝间杂物清理检查应通过平行检验的手段进行控制,在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质量检验计划时应事先把该工序列入其中,板缝清理后、监理应对其进行检查。

(2) 灌缝前应检查板缝浇水湿润情况,同时检查施工单位的浇水保湿记录,同时在过程中还可以通过巡视的手段检查板缝浇水情况。

(3) 细石砼防水层浇筑后监理应采取巡视的办法检查砼的养护工作,特别是夏季气温较高,水份极易蒸发,细石砼浇水养护工作是关缝,监理应增加巡视的次数。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如覆盖草袋等办法以防止水份的蒸发。浇水的标准的保持充分的湿润,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

(二)卷材防水屋面

1、施工工序流程

卷材防水屋面一般设计为:

不保温卷材防水屋面:钢筋砼承重层、找平层、冷底子油结合层、卷材防水层、保护层

保温卷材防水屋面:钢筋砼承重层、隔气层、保温层、找平层、冷底子油结合层、卷材防水层、保护层

2、控制因素及目标值

施工作业队伍、防水材料的技术性能、粘结材料技术性能、屋面节点细部处理、屋面的清理。

3、控制措施

(1) 防水层施工应安排专业队伍施工,监理在施工单位进场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防水施工资质证书。

(2) 防水层施工前监理应检查防水材料合格证、进场试验报告,看是否同设计文件相符。有时是一字之差,而且防水材料新品种较多。

(3) 钢筋砼承重层的平整情况、及坡度直接关系到后续的找平层的施工质量,如系预制楼板,监理应事先检查楼板做浆层的平整及坡度,找平层施工结束后应再次检查屋面的排水坡度的,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条件许可应安排一次浇水试验以检查排水坡度。

(4) 预制板缝的灌缝质量控制参见刚性防水层面的有关检查要点。

(5) 涂刷冷底油前应检查找平层是否平整、干净和干燥,不得起砂,冷底子油的涂刷要薄而均匀,不得有空白、麻点、气泡。

(6) 防水材料铺设应注意检查铺贴方向(一般平行于屋脊方向,视屋面的坡度而定)、搭接长度(长边搭接长度不小于7厘米,短边不小于10厘米;坡屋面长边搭接长度不小于10厘米,短边不小于15厘米)、搭接顺序(平行于屋脊的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垂直于屋脊的搭接缝应顺主导风向)

(7) 屋面防水材料铺设好后应注意检查防水材料材料有无皱折、翘边现象。

(8) 注意检查屋面拐角、天沟、水落口、屋脊、油毡搭接、收头等节点部位,必须铺平、压实、收头可靠,在屋面拐角、天沟、水落口、屋脊处应加铺卷材附加层,水落口加雨水口后应是天沟沟的最低部位,以免水落口处积水。

(9) 注意检查雨水口的雨水罩是否完整,有无缺失情况。

(10) 注意检查屋面是否已清理干净,有无碎砖头、钢筋头、木块等杂物。

(11) 注意检查防水材料保护层的完好情况,保护层的质量对卷材屋面的使用年限有很大的影响。

(12) 有条件的就安排浇水试验,或在大雨过后的几小时检查屋面的积水情况及渗水情况。

屋面防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规定了施工工序,施工质量标准,质量控制的措施等,通过执行该屋面防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可以确保最后的屋面质量符合防水要求,让购房者放心,让监管部门顺利验收。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菏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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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试行)为贯彻落实《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简称《办法》),有效保证开发建设项目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到位,特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监管协议的签订:
(一)预售人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预测绘后,应与商业银行签订统一格式的《监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监管协议》应载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座落、幢号、总建筑面积、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项目开竣工日期、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机构、项目监管资金总额、监管银行、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存款帐号及按揭贷款银行等相关信息。
(三)预售人依据《办法》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监管银行,并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存款帐户。
(四)监管银行与预售人确定监管资金总额。监管资金总额应为:项目建设工程资金总额加上20不可预见的费用支出〔即监管资金项目建设工程资金总额(120)〕。
二、监管协议的备案:
(一)预售人应当在《监管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预售商品房前持下列资料至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备案。
1、《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一式三份)
2、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3、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按预售人提供的备案资料建立文档。
(三)《监管协议》备案后,预售人凭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出具的《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证明》,申请办理《郑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郑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应标注监管银行及帐号。
三、预售款的收入:
(一)预售人或代理销售机构在商品房预售中所收取的预售款,由预购人持预售人监管帐号的缴款单到银行交款或用监管银行提供的机刷卡入账。
(二)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其按揭贷款由贷款发放银行在发放按揭贷款七日内,按预售人提供的监管帐号直接划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存款帐户。
(三)分期或其它付款方式预购商品房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必须注明付款次数,每次付款额度和付款期限。
四、预售款的使用:
(一)预售人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应逐季度编制用款计划,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
(二)监管银行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用款计划意见。并持下列资料到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进行核实:
1、《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用款计划意见核实书》
2、预售人编制的本次用款计划书
3、工程监理机构对本次用款计划的真实性证明
4、监管银行用款计划意见
5、监管银行、监理机构对上次用款计划使用情况的证明材料
6、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三)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对用款计划意见核实后,出具书面的核实意见。监管银行按核实后的用款计划意见,依据建设项目所需逐项拨付。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禁止预售人使用预售款:
1、与《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不符的
2、前次用款计划未按规定使用的
3、未按规定将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的。
(五)预售人在保证整个项目建设竣工的资金条件下,可允许以其超出部分用于调用,调用应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并持下列资料到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核实。
1、《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调用意见核实书》
2、工程监理机构对预售人可调用预售款的真实性证明
3、监管银行对预售款调用的书面意见
4、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核实后,出具书面的核实意见,监管银行按核实后的意见拨付。
(六)预售人在销售中若发生退款的,凭相关手续到监管银行申请办理。
(七)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超出用款计划的,预售人凭监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监管银行按《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予拨付。
五、监管账户的管理:
(一)监管银行应按月出具其监管标的预售款收支情况对账单。预售人在获取对账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应附上《商品房预售款收支月报表》,报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备案。
(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应对预售款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本《办法》和本细则的提出处理意见。
(三)预售人在办理完郑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持下列资料到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申请帐户注销。
1、《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注销表》;
2、《郑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核实后,预售人凭《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注销证明》,办理帐户注销手续。
(一)市内五区2009年12月20日后受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按照本细则要求实行预售款监管。
(二)各县(市)、上街区房管局参照本细则执行,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管局、郑东新区直属分局依照本细则制定实施意见,并在2010年2月28日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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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经营一家饭店,关于消防方面的合同,消防改造施工合同,想知道具体应该怎么填写?
[律师回复] 消防工程改造合同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经协商后甲方认可,同意由乙方承包__________消防工程,并签定以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项目: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
  
二、施工方式及施工范围: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装修图纸所设计的消防工程设计图纸中的相关内容, 按国家和深圳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要求,为甲方提供最合理的施工方案,确保消防工程合格并符合消防和设计要求,乙方保证质量、安全,按期进行施工。
  
2、承包方式:乙方按图纸内容进行总承包,对消防工程实行总价包干(含税价),包工、包料、包施工安全、包整改、维修等直至消防工程整体验收合格的一切费用(工程不进行阶段验收,实行与 整体验收)。
  
3、乙方施工人员及施工班组生活费自理,生活区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4、施工过程中如甲方要求更改设计或增加工程项目,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由甲方认可乙方另作增加工程补充报价或补充合同,结算时工程款作相应增加。
  
5、甲方应于具备施工条件前三天通知乙方,以甲方通知确定进场施工日。
  
6、施工期间,乙方须做好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和相关资料签证.以作为工程完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三、双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三极管等材料堆放场地,并保证必要的施工条件(只提供水电接入点,其他一概由乙方自理)。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拨付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4、乙方所采用的材料均须是符合消防规范的合格产品。
  
5、乙方应按技术要求保证质量进行施工,完工确保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要求并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否则视为违约,承担工程造价的100%作为违约金。
  
6、由于乙方施工不当或材料质量等原因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停工;乙方应服从整体工程施工进度的安排,文明施工,乙方承诺确保做好安全施工及各种防范措施,若发生任何人员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四、工程造价与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整(¥ ),为包干总造价,含税。
  
2、付款方式:
  
A、合同签订后,甲方于三天内支付工程造价50%的工程款给乙方。
  
B、全部施工完成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30%。
  
C、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
  
五、工程施工工期:
  
1、施工工期;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进场施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工程完工日期: 前完工。
  
3、乙方须确保按期完工,逾期的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1%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的50%作为违约金。
  
六、其它:
  
1、施工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事的精神协商解决。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图纸及合同内未包含需增加(减少)的工程项目,双方协商确定。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你好前段时间我的朋友参加了消防工作,但是一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他具体工作的是什么,请问有关消防工程质量内业资料实施细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总则
1、为加强消防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强制性验收规范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二、定义
1、消防工程主要含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四个方面。
三、职责
1、地区公司工程部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细则的审批,承担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的直接管理责任。
2、地区公司工程部驻场经理负责施工方案和监理细则的监督管理,承担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的主要管理责任。
四、工作要求
1、所有用于消防工程的材料必须验证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喷头、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水泵结合器等消防系统主要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2、消防工程必须使用相应资质的专业消防单位进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3、消防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消防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并报工程部批准后严格实施。
4、施工单位的每一道工序完成后的隐蔽验收记录必须记载验收部位简图、验收结果和验收人。
5、工程部有关人员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实施监督管理职能(当无监理单位时,工程部有关人员要履行相应的监理职责)。
(1)驻场经理和现场管理人员应监督监理单位依据施工方案和监理细则,严格履行各道工序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并做好工程日志记录。
(2)现场管理人员经常检查施工单位库房备料情况,发现不符合本工程要求、非本工程使用的材料,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清场。
(3)消防工程施工前,地区公司工程部管理人应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并形成会议纪要。
(4)地区公司工程部管理人员应不定期的检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消防工程工序、隐蔽验收记录,并将此项工作记录在工程日志中备查。
(5)地区公司工程部工程管理人员要随机抽查监理单位工序验收记录,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工序按照《建筑施工协作单位评估细则》规定对施工单位予以处罚。对于监理工程师验收后仍存在问题时,应对监理单位给予相应处罚。
(6)工程部现场管理人员可按照《建筑施工协作单位评估细则》,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该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做好记录。
五、消火栓系统施工质量管理要点
1、在消火栓系统施工中,立管安装位置及支架处理、消火栓箱的各项安装尺寸指标控制是管理的重点。
2、基础部位施工管理要点:
(1)管道穿过基础、地垄墙部位的预留洞尺寸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2)管道穿过地下室的地下构筑物外墙时,防水套管的规格、型号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地下室电梯门一侧严禁布设消防管道,半地下室进户管预留套管注意避让门窗洞口。
(4)检查管道标高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布置和连接配件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主体施工阶段施工管理要点:
(1)检查预留孔洞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复核消火栓箱预留洞是否满足安装要求。
(2)核对预留套管:重点消火栓立管套管位置是否符合要求,避免对住户门及各管井门开启造成影响。
(3)如遇需预埋结构体内的管道,核查其规格、型号和数量、质量是否与图纸和其他施工文件要求相符合,并在混凝土浇注前进行水压试验。
4、管道安装施工管理要点:
(1)检查管材、管件是否一致。
(2)检查管道的支、吊、托架的安装,位置、数量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固定是否牢靠,楼梯前室、休息平台储藏室过道等人行通道,角钢支架末端打磨圆滑。
(3)安装完毕后管道做水压试验,且在交付使用前冲洗。
5、消火栓箱安装管理要点:
(1)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2)栓口中心距离地面
1.
1,偏差在±20mm以内。
(3)阀门中心距离箱体侧面为140mm,距离箱体后内表面为100mm,偏差在±5mm以内
(4)消火栓箱体安装垂直度偏差在3mm以内。
六、自动喷淋系统施工质量管理要点
1、在自动喷淋系统施工中,沟槽施工工艺,喷头在桥架、风管处的安装位置是管理的重点。
2、管道安装施工管理要点
(1)检查管材、管件是否一致。
(2)检查管道的支、吊、托架的安装,位置、数量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固定是否牢靠,楼梯前室、休息平台储藏室过道等人行通道,角钢支架末端打磨圆滑。
(3)采用沟槽式连接时,沟槽式管件应为球墨铸铁、橡胶密封圈,沟槽和开孔应用专用滚槽机和开孔机施工,并做防腐处理。
(4)安装完毕后管道做水压试验,且在喷头安装前进行冲洗。
3、喷头安装施工管理要点:
(1)喷头安装应采用生产厂家专用扳手。
(2)检查喷头安装间距,喷头与墙、梁、楼板等障碍物的距离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当梁、风管、桥架宽度大于
1.2时,应增设喷头。增设的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位置。
4、报警阀组的安装管理要点:
(1)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2)检查安装地点是否有排水设施。
(3)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
(4)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
1.2。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1.2。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
5、泵房安装施工管理要点:
(1)消防水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2)2钢筋混凝土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的进水管、出水管应加设防水套管,对有振动的管道应加设柔性接头。组合式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的进水管、出水管接头宜采用法兰连接,采用其他连接时应做防锈处理。
(3)水箱溢流管及排空管附近应有排水设施,并不得直接连接排水管。
6、调试施工管理要点
(1)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水源测试。消防水泵调试。稳压泵调试。报警阀调试。排水设施调试。联动试验。
(2)水压试验如管道太长或楼层太高,应分段或分层试压,分段或分层试压合格,再进行系统的水压试验。
七、火灾报警系统施工质量管理要点
1、检查各类导线及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规定,并且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
2、布线施工管理要点:
(1)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如在吊顶内敷设,则盒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2)管子长度超过45无弯曲,管子长度每超过30有一个弯曲,管长度每超过20有2个弯曲,管长度每超过8有三个弯曲时均应加接线过路盒。
(3)管线经过建筑变形缝处应采取补偿措施,跨越变形缝两侧应固定且留有余量。
(4)每回路导线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3、探测器安装管理要点
(1)探测器周围0.5内,不应有遮挡物。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
(2)探测器应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
(3)探测器的“十”线应为红色,“一”线应为兰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管理要点
(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
1.5处。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
(2)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0c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5、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管理要点
(1)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
2.0,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出地坪0.1~0.2。
(2)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其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两根。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4)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5)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6、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管理要点
(1)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
2,且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2)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3)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7、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管理要点
(1)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2)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
8、自动报警调试管理要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火灾报警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电源的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八、防排烟系统施工质量管理要点
1、核对风机的规格、型号、叶轮旋转方向、传动方式、风口位置、转速、风量、风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的结果(风量及正压),必须符合设计与消防的规定。
九、相关文件
1、《建筑施工协作单位评估细则》
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5、《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
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7、《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4717-93)
十、附加说明
1、本文件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本文件由集团项目管理部负责修订、解释。
消防工程质量内业资料实施细则中对于消火栓、喷淋、排烟系统和报警装置材料的规格性能均有不同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严格进行施工和施工后的质量检查,分别根据相关系统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另外,安装完毕后,物业等部门也应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保证关键时刻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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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是什么?
1、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实施细则。2、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编制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水体的环境功能要求。2、分阶段达到的水质目标及时限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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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试行)为贯彻落实《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简称《办法》),有效保证开发建设项目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到位,特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监管协议的签订:
(一)预售人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预测绘后,应与商业银行签订统一格式的《监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监管协议》应载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座落、幢号、总建筑面积、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项目开竣工日期、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机构、项目监管资金总额、监管银行、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存款帐号及按揭贷款银行等相关信息。
(三)预售人依据《办法》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监管银行,并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存款帐户。
(四)监管银行与预售人确定监管资金总额。监管资金总额应为:项目建设工程资金总额加上20不可预见的费用支出〔即监管资金项目建设工程资金总额(120)〕。
二、监管协议的备案:
(一)预售人应当在《监管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预售商品房前持下列资料至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备案。
1、《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一式三份)
2、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3、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按预售人提供的备案资料建立文档。
(三)《监管协议》备案后,预售人凭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出具的《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证明》,申请办理《郑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郑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应标注监管银行及帐号。
三、预售款的收入:
(一)预售人或代理销售机构在商品房预售中所收取的预售款,由预购人持预售人监管帐号的缴款单到银行交款或用监管银行提供的机刷卡入账。
(二)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其按揭贷款由贷款发放银行在发放按揭贷款七日内,按预售人提供的监管帐号直接划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存款帐户。
(三)分期或其它付款方式预购商品房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必须注明付款次数,每次付款额度和付款期限。
四、预售款的使用:
(一)预售人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应逐季度编制用款计划,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
(二)监管银行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用款计划意见。并持下列资料到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进行核实:
1、《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用款计划意见核实书》
2、预售人编制的本次用款计划书
3、工程监理机构对本次用款计划的真实性证明
4、监管银行用款计划意见
5、监管银行、监理机构对上次用款计划使用情况的证明材料
6、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三)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对用款计划意见核实后,出具书面的核实意见。监管银行按核实后的用款计划意见,依据建设项目所需逐项拨付。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禁止预售人使用预售款:
1、与《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不符的
2、前次用款计划未按规定使用的
3、未按规定将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的。
(五)预售人在保证整个项目建设竣工的资金条件下,可允许以其超出部分用于调用,调用应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并持下列资料到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核实。
1、《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调用意见核实书》
2、工程监理机构对预售人可调用预售款的真实性证明
3、监管银行对预售款调用的书面意见
4、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核实后,出具书面的核实意见,监管银行按核实后的意见拨付。
(六)预售人在销售中若发生退款的,凭相关手续到监管银行申请办理。
(七)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超出用款计划的,预售人凭监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监管银行按《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予拨付。
五、监管账户的管理:
(一)监管银行应按月出具其监管标的预售款收支情况对账单。预售人在获取对账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应附上《商品房预售款收支月报表》,报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备案。
(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应对预售款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本《办法》和本细则的提出处理意见。
(三)预售人在办理完郑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持下列资料到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申请帐户注销。
1、《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注销表》;
2、《郑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核实后,预售人凭《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注销证明》,办理帐户注销手续。
(一)市内五区2009年12月20日后受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按照本细则要求实行预售款监管。
(二)各县(市)、上街区房管局参照本细则执行,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管局、郑东新区直属分局依照本细则制定实施意见,并在2010年2月28日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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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最新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是2000年3月20日由时任总理 发布的一部关于水污染治理的文件。该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详细写明了关于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防止地表水污染、防止地下水污染等多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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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法实施细则
[律师回复] 对于商业银行法实施细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商业银行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银行机构。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服务,是指商业银行通过收费方式向其客户提供的各类本外币银行服务。
第五条 商业银行制定服务价格、提供银行服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诚信和质价相符的原则;
应以银行客户为中心,增加服务品种,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禁止利用服务价格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六条 根据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七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商业银行服务范围为:
(一)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
(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对个人、企事业的影响程度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确定的商业银行服务项目。
除前款规定外,商业银行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具体服务项目及其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调整。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外国银行分行(有主报告行的,由其主报告行)自行制定和调整,其他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价格。
商业银行制定和调整价格时应充分考虑个人和企事业的承受能力。
第十条 商业银行办理收付类业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收费原则,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费。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不得对人民币储蓄开户、销户、同城的同一银行内发生的人民币储蓄存款及大额以下取款业务收费,大额取款业务、零钞清点整理储蓄业务除外。
以上“零钞”、“大额”的界定以及相关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制定本系统内统一的定价管理制度,明确定价范围、定价原则、定价方法以及总行和分行的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其营业网点公告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标准。
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依据本办法制定服务价格,应至少于执行前15个工作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应至少于执行前10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公告。
商业银行就前款事项报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时,应抄送中国银行业协会。
第十五条 商业银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及服务价格,由中国银行业协会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行为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一)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服务价格的;
(二)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的;
(三)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
(四)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违反本办法
第九条、
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政策性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合资财务公司和独资财务公司提供本办法
第四条规定的服务,其服务价格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此前有关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或收费的规定,与本办法规定有冲突的,一律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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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防水工程量计算规则
1、计算规则及公式:卷材屋面工程量=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屋面坡度系数。2、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所占的面积。3、应并入: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计算。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可按500mm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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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现在在做建筑生意,初出茅庐也怕被人欺骗,那么签订防水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
[律师回复]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芦花洲项目地下室防水工程,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特签订此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量及造价
1:工程量:工程施工结束后,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2:工程造价:每平方米/2,最终面积据实结算。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每栋楼单独计算,所承包楼全部防水施工完成验收后抵顶西夏古城营业房,房屋价格为售房部开盘价,房屋价格与工程款差价现金找补,留3%为保修金,保修期过后付3%,保修期五年。
第四条:施工工期
本防水工程自施工条件开始,暂定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完成。
第五条:工程质量
所有进场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提供材料合格证,现场抽样复试合格(提供进场材料复试检验报告),卷材厚度满足设计及现场监理、甲方要求,(主材为 牌或 牌)。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后,负责清除现场障碍物,并交施工技术交底一份;
(2) 协调乙方与地方外界环境干扰及其它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2:乙方责任:
(1) 根据国家技术验收规范图纸设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项目;
(2) 按照国家规范和甲方要求,经双方协商提供各项技术材料;
(3) 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建设单位、监理总包的管理。
(4) 工程竣工后,负责清理好现场;
(5) 如乙方因施工组织、人力、机具设备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无条件撤离人员、机具、材料,或者另行指派施工队伍,由此引起劳务费用增加的部分由乙方双倍承担。
第七条:工程验收结算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由甲方邀约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办理好交接手续。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违约和争执,到仲裁部门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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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拍卖法实施细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最新拍卖法实施细则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拍卖人进行拍卖时,应当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应当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拍卖成交的,还应当由买受人签名。拍卖人应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帐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前款规定的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委托拍卖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年。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买受人需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有关部门应凭拍卖企业出具的有效成交凭证予以办理。 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拍卖物品,应当与拍卖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应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发的示范文本,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模、数量、质量;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四)拍卖的时间、地点;
(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公物拍卖涉及专营专卖物品的,应首先定向拍卖给有该类物品经营权的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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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防水工程质量问题及预防措施
影响防水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如设计因素、材料因素、施工因素、成品保护因素、管理维护因素。结合工程实例对建筑防水工程的设计、材料和施工管理等各方面的质量控制进行了分析,完善了“从防水材料质量控制到防水工程设计质量控制再到防水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全程质量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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